为进一步传递党和政府对退役老兵的深切关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近日,吉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老兵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退役老兵关爱帮扶工作推出一系列暖心、细致的新举措。
《通知》明确,本次关爱帮扶工作的主要对象为1954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曾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并具有本省户籍或已在本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含已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
《通知》围绕退役老兵的实际需求,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化、人性化的工作举措,旨在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是完善常态化联系机制。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定期走访、电话联系、视频慰问等方式保持密切沟通,并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专项慰问,对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群体增加联系频次。
二是强化精神关怀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机构、发展志愿者队伍等途径,为老兵提供读书读报、陪伴交流、心理疏导等服务,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建立生日慰问制度。在退役老兵生日之际,属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寄送贺卡、赠送蛋糕、发送祝福短信或专人上门等方式表达祝贺。对年满百岁的老兵,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组织庄重简朴的相关活动。
四是完善医疗救助机制。获悉退役老兵患病住院或遭遇家庭重大变故时,属地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要及时派员探望(异地居住的采取委托等方式),协助办理医保报销、大病救助,提供必要医疗支持。
五是深化精准志愿帮扶。整合优化“吉行军”等志愿服务资源,建立需求对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家电维修、法律援助、健康咨询、义诊等多样化志愿服务,精准解决退役老兵生活难题。
六是规范逝世悼念工作。老兵逝世后,属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主动协助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并敬献花圈、发送唁电或派人吊唁以示尊崇。对功勋卓越、影响广泛的老兵,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可视情派员参与悼念,并按规定报请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出席奠仪。
七是加大先进事迹宣传。系统梳理、挖掘退役老兵英雄事迹,利用荣誉室、宣传栏、官网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学习英雄、崇尚英雄,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通知》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署推动。完善“一人一档”动态信息管理,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
《通知》的出台,是吉林省尊崇优待退役军人的具体实践和制度性安排,将有力推动全省退役老兵关爱帮扶工作迈向新台阶,让功勋老兵们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文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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