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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创历史最好水平
2022-06-07 13:45:24来源:彩练新闻责编:蒋硕

  6月6日,记者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0天,同比增加25天,优良率90.4%,提升7.1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2021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创历史最好水平

  水环境质量:2021年,消除2个新增劣五类断面,提质升级4个达标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国省考核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2021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全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情况,无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声环境质量:2021年,昼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54.9dB(A),同比下降0.3dB(A),整体水平等级二级(较好);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9.7dB(A),同比减少0.2dB(A)。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凝心聚力、求实创新,协同推动减污降碳和绿色发展,奋力推动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三个“巩固提升行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和湿地“五大保卫战”,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长春朝着“生态强市”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2021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创历史最好水平

  打好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再创新高。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和“五化”综合利用,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智能化、大数据手段,强化“技防+人防”并用,对秸秆违规露天焚烧实施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闭环管理和智能化管控。深化燃煤、扬尘、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专项整治,实施锅炉错峰启炉,强化供热企业监管,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2021年,长春市空气质量一级优170天,同比增加26天,提升7.3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14天。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值均同比下降,其中细颗粒物(PM2.5)31微克/立方米;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越来越多,全年有近一半的时间,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5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东北副省级城市第2位。

  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克服“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压力,战胜冬季枯水期不利影响,集中打好消除劣五类水体攻坚战。立足流域系统治理,创新强化治水举措,实施“一张污染地图”管控,强化“四个清单”治理。全面推行“一断面、一专班、一方案、一机制”和“一图、一表、一清单、一台账”工作模式,深入实施“查、测、溯、治、督、评”综合整治。加强“驻厂式”帮扶,督导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水企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压茬推进问题整改,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全力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持续提升。

2021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创历史最好水平

  打好黑土地、青山和湿地保卫战,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编制实施“三线一单”,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35.67平方公里,管控单元158个。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139个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完成6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和73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调查和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全市3871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全覆盖排查检查,完成4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土壤数据信息实现共享,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对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工业垃圾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推进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疫情防控,医疗机构、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收集转运和处置100%全落实。严格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备案等制度,建立环境应急和安全风险三级防控体系,未发生涉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加强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市核技术利用持证率、废弃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安全送贮率均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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