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依托绿水青山 发展绿色经济 我市奏响生态旅游乐章
风光秀丽的神鹿峰旅游度假区。孙建一 摄
随着气温的升高,长春市逐渐进入夏日旅游旺季,主打“绿水青山”的旅游产品越来越受游客欢迎。将山水资源变成旅游资源、将生态资源变成发展资源,近年来,长春市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生态与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正如今年中国旅游日“绿色发展,美好生活”的主题,打好山水牌、发展绿色经济,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
借力绿水青山 奏响生态旅游“主题曲”
莲花山、马鞍山、庙香山、净月潭、伊通河……长春,不仅在冬季里拥有着独特的“冰天雪地”,还在夏季里拥有着清凉的“绿水青山”。为了利用好这一自然资源,长春市文广旅局更是积极谋划春夏秋旅游产品,推出赏花之旅、生态之旅等,打造精品线路。 借力绿水青山,发展生态旅游,长春市各景区依托自有的自然资源,主打山水牌,推出绿色旅游产品。位于长春东部的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近年来通过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力度,展露出秀美容颜。在莲秀峰森林公园,这里不仅能够感受到森林生态环境的清幽,还能沉浸其中尽享山野之趣。万物复苏的春季,这里树木争相吐绿让人心旷神怡;炎热的夏季,这里绿树成荫让人倍感清凉。修建在林中的木栈道,南起滑雪场环路、北至莲秀峰,约7公里。沿着木栈道登上观景台,登高望远,不仅可耳听风声鸟鸣、眼观树木山林,还能将生态之美尽收眼底。 同样在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夏季里主打山水游的天定山旅游度假项目,在水上打造水乡民宿船屋,游人可夜宿船屋,观日出、赏日落、看茫茫云海,望湖光山色。晴天,坐在船中赏星空;雨夜,躺在船中听雨眠。 与此同时,位于九台区的庙香山也不仅只有皑皑白雪、更有绿水青山。在夏季,庙香山借助景区内的青山绿树,打造房车自驾游、滑沙滑草、山地运动,主打“生态”品牌的产品格外受游客欢迎。除此之外,双阳区的神鹿峰旅游度假区、北湖国家湿地公园等也都依托自身的自然资源,奏响了生态旅游的“主题曲”。
坚持低碳理念 奏响生态优先“进行曲”
丰富的自然资源,为长春市发展绿色生态旅游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实现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的良性循环,长春市坚持以低碳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5A级景区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被誉为“长春绿肺”,这里森林茂密、潭水清幽、鸟儿聚集,生态环境优美。过去,景区允许机动车进入,大量的机动车在林间道路穿梭,虽然方便了自驾游的游客,但机动车的噪音、尾气却破坏了动植物的生存空间。为此,长春市决定禁止机动车进入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同时,在景区门口修建立体停车场,在景区内投入多辆使用清洁能源的观光游览车辆和环保自行车,在环潭公路上靠近净月潭水域的一侧画出了橙色的人行景观公路,并继续修建林中的木栈道,为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创造了环境。 如今,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禁车已近两年时间。随着机动车辆的禁入和市民生态保护意识的提升,景区内的环境越来越好,一些小动物也奔着这良好的生态环境而来。在树林中,游客们偶尔会遇到过去不曾在这里见过的小狐狸,而且偶遇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蹦蹦跳跳的小松鼠在树林中来回穿梭,根本不怕游人。还有各种不知名的鸟儿,发出的鸣叫声奏出一首首“森林欢歌”。在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这个生态大家园里,人与动物共享自然,奏响生态优先的“进行曲”。
着力乡村振兴 奏响生态发展“共赢曲”
旅游发展,生态优先。但生态保护并不是贫守着青山绿水,而是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最终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统一,助力乡村振兴。 绿色发展,旅游表达。新建休闲驿站、生态停车场,改造乡间民宿、徒步旅游线路,进行美化、亮化、绿化工程……作为九台区土们岭街道办事处马鞍山村的包保单位,长春市文广旅局围绕马鞍山村的特色,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整合乡村的优势自然资源开发旅游扶贫项目,几年来,先后引进了氿遇田园综合体项目,发展了农家乐、民宿旅游合作社等一系列项目。同时还积极对接长春文化国际旅行社,成立了以马鞍山村集体+企业+村民的民宿旅游合作社,利用村民闲置住宅,打造具有东北特色的民宿旅游项目,为乡村生态游增添了住宿地,也增加了村民的收入。 如今,依托马鞍山村的绿水青山,长春市文广旅局将马鞍山村各具特色的生态景观串联起来,精心策划开发了涵盖马鞍山村历史人文、自然生态、民俗体验、休闲度假多个方面的乡村旅游线路、马鞍山农业采摘观光研学线路、马鞍山自驾线路,打造了马鞍山山野菜美食节、马鞍山森林徒步旅游节等节庆活动。 随着马鞍山村乡村游、生态游的不断发展,新建的民宿与乡村原生态共融,展开了乡村绿色新画卷,不仅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还吸引了《开满鲜花的山村》等影视剧来此实景拍摄。已经过去的“五一”假期,马鞍山村接待游客3.54万人次,同比增长119.88%。“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生态旅游+扶贫,奏响了乡村与生态发展的“共赢曲”。(长春日报 记者 孙娇杨)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