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关区: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努力办实事解难题
开展线上“网上立案”和线下“跨域立案”、运用微信群实现警企联动打防破案、走进群众开展公益诉讼宣传……自“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南关区政法系统广大干警坚持以群众为中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教育整顿学习成果快速运用于司法为民的实践中。
南关区清明街派出所是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在为民实践活动中,清明街派出所积极组织开展“万警进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五进”“八必访”。派出所与市中心医院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派驻警务车作为流动警务室。每日上学、放学时段,派出所民警在校门口站岗,维护校园周边秩序。结合辖区内商户云集、治安形式复杂等特点,派出所开展“小案集中攻坚”行动,通过微信组建“反扒、反诈联盟群”,共破获扒窃类案件32起,抓获扒窃嫌疑人12人。利用该联盟群抓获历年逃犯2名,共为群众找回遗失手机17部,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
为推进为民实践活动落实、落细,南关区人民法院推出一系列便民立案、为民服务新举措。增强窗口司法立案能力,实现当场立案、就近立案、少跑快立。设立“跨域立案窗口”,专人专岗破解群众异地诉讼难题。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单独设立“特殊群体立案窗口”。此外,依托吉林移动“微法院”和吉林“电子法院”,推动“网上立案”常态化,使当事人通过数字终端进行“网上立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外侧等候区,设置风险评估机、自助立案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设备,实现自助立案。通过完善全方位诉讼服务机制,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为民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网格化+公益诉讼”大联动。组织60余名干警下沉到辖区内50余个社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重点宣传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案例,引导群众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案件线索。
南关区司法局富裕司法所干警深入社区和村屯,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司法干警联合社区网格长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排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司法所还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全覆盖。依托“法律援助热线”,为未成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服务。(长春日报 记者 王菁菁)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