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文旅融合“玩”出人气与活力
“这有山”里人气旺。
一场“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青春可回首”的毕业季“穿越”活动,又打造出一个网红打卡地。
“这有山”为长春引进了一甸丝路等品牌。本组摄影 毕馨月
长春日报8月3日讯(记者 毕馨月):“在‘这有山’玩呢!”1日下午,电话这端的夏春雨刚刚参与了“这有山”全新策划的“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青春可回首”毕业季活动,她禁不住第一时间打电话与朋友分享。当日,许多人来到这间被还原的“教室”,书写“随堂测试”,并领取到奖品——一条红领巾。“玩得太开心了!答完卷再到‘寝室’里转转,我找回了久违的校园时光。”小夏高兴地说。
当初摒弃与传统商业同质化的服饰、化妆品等零售品类,“这有山”意在打造适合在3个小时至一天时间内“游玩”的城市文旅项目。不靠“打折”“抽奖”“赠券”,一个“玩”字,成了聚人气的法宝,刺激着城市文旅消费。
A
边逛边体验 文旅消费更愉悦
说起前段时间在“这有山”举办的致家驹主题演唱会,清流乐队主唱用“炸”字来形容当天的火爆场面。免费为年轻音乐人提供演出场所,免费请市民听演唱会,还赠送T恤……一切都是免费的,听起来像个赔本买卖,但这场演出却既稳又准地派生出文化附加值——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有山”大厅每天都有免费音乐可听,人们奔着文旅项目而来,又在享受休闲生活的不经意间拉动着消费。“文旅融合不能做成‘标题党’,想让长春消费的文旅味儿更浓,吸引人的‘利器’不是升级传统购物氛围,而是用心为人们打造‘休闲’空间。”长春这有山文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吕兴彦告诉记者,自3月19日复工后,“这有山”抓住休闲体验主线的构想更加清晰了。
对此,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王明昊认为:“人们身处购物中心,潜意识里的目标就是购物。但在文旅场景中,人们的消费意愿却往往是无意识的,这种因休闲而促进的消费,更能带给人们愉悦感。”
B
润物细无声 规避“商业味儿”
旅游景区经常被吐槽“商业味儿太浓”,于是,“这有山”在近一年的摸索前行中,尽量为这个现代山丘式景区小镇规避商业氛围。不以商业购物为主打,并不意味着不食人间烟火,反而,这里充满了烟火气。
得知“这有山”打造了“教室”和“寝室”,“70后”“80后”客群赶来致青春;在“春赏油菜花,夏观葵花景”文旅活动中,5万余支向日葵打造的花海又催生了一个网红打卡地……不间断策划文旅活动,使人们始终对“下一次”充满期待。市民宋已峰告诉记者,他和朋友们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来“这有山”玩,因为这里总在上演“有趣的活动”。吕兴彦说,看似公益性的文旅活动,恰恰遵循的是商业底层逻辑。“在任何一个旅游景点或商场,只要有了客流,做生意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不能急功近利地用商业行为影响顾客对项目的认可。”几个月来,“这有山”持续打响“文旅牌”,目前日均客流量已达1.8万人左右,周末则达2.5万人,其中年轻人比例超过85%,客流量已稳步恢复到疫情前的80%左右。
C
增强体验感 让旅游在此“闭环”
将上海田子坊式的街市体验感移植到蜿蜒而上的“山”里,喝咖啡、逛书吧、做手工,流连在甜品店、杂货店、小酒馆,这些休闲业态对年轻消费群体极具吸引力,也将人们边逛、边吃、边体验的想象发挥得淋漓尽致。
记者注意到,在“这有山”,有以餐饮、酒吧、文创等为卖点的文旅融合业态,也有可供游客休憩的客栈山舍等酒店住宿业态,“我们要打造的就是旅游体验的闭环。”吕兴彦告诉记者,为了让这个“旅游闭环”更具实力,复工后的“这有山”在业态上进行了新一轮洗牌,有20%业绩不佳或出现同质化的项目被淘汰出局。“无论是专门来各类景点前拍照打卡的游客,还是乐不思蜀的食客,或是热爱文创产品的粉丝,只要来到‘这有山’,就得保证他们沉浸在短途度假或游玩的欢乐状态中。”吕兴彦带记者来到一家新开业的日本ZAKUZAKU甜品店,门口时常排起长龙。“我们在去上海等地考察时发现,这个项目非常受年轻人追捧,品牌方也相中了‘这有山’的格调,我们一拍即合!”于是,又一家“网红店”进入长春,也吸引了大批美食爱好者和网红打卡者进“山”。“经过几轮洗牌后,‘这有山’会成为更加完整的文旅项目,也将进一步拉动长春人的文旅消费。”吕兴彦坚定地说。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