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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推动节能降耗 加快绿色转型
2020-07-01 09:11:54来源:吉林日报责编:赵宇静

  【原题】通化市:推动节能降耗 加快绿色转型

  通化市抢抓新一轮振兴发展机遇,坚持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定位,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节能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提高节能认识,扎实推进工业、建筑、公共机构、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快实现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积极推动节能环保项目建设,全面提升节能认识水平。以现有企业为基础,做大做强现有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引进带动性强的装备制造企业;鼓励使用新能源锅炉,进而扶持企业快速发展;重点推进“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通化鑫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型高效环保活性钙、7万吨氢氧化钙等建设项目,提升通化市在环保节能技术上的研发应用水平。

  组织好全市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宣传教育,积极宣传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通化市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积极为节能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橱窗、手抄黑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重要性,提高了民众对节能的认识水平。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推动节能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在工业领域,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对通化钢铁股份公司、通化三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园山水泥有限公司、通化天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阶梯电价执行专项监察。对吉林通明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对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双龙集团有限公司、通化宏源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察。推动重点行业及相关企业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在建筑领域,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化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通化市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等要求,强化对建设各方质量主体节能行为的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依据《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建筑工作导责》《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严控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在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制度。

  在公共机构领域,加大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力度,研究制定《通化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制度汇编》及《通化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标准化汇编》,建立完善各项节能规章制度22项,推动节能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9.35%、8.86%、13.2%,均圆满完成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中的节能降耗指标。

  在交通领域,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及无车承运人业务发展。结合运输结构调整,积极开展多式联运业务。支持开展集装箱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子商务快递运输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鼓励基础条件好的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积极参与省、国家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力度,指导基础条件好的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积极培育吉林通钢集团物流公司、通化市圣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有能力的企业,尝试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2020年,通化市全力开展各项节能工作,帮助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市政府重点目标责任制和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的分解落实和评价考核。三是抓好政策落实。落实好国家、省级相关政策,不断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在金融、财税、人才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通化市节能环保产业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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