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吉林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吉林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节能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扎实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2019年以来,吉林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节能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机制。
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市政府重点目标责任制和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节能目标的分解落实和评价考核。
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组织开展铁合金、浩成陶瓷等3户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建龙钢铁等2户钢铁企业、冀东水泥永吉公司等10户水泥企业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吉林机电、玖潜水泵等10户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康乃尔化学等10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情况书面监察。组织开展8户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准确度、计量性能都符合《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检查工作,2019年,共检查生产企业1户、经销企业27户、检查产品303类70余批次。组织开展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免费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2万次,免收检测费用124.8万元。
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创新节能市场化机制。市财政安排秸秆能源化补助专项资金800万元、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181.8万元。积极推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落实支持节能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
加大节能培训和宣传力度。举办吉林地区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等培训班。围绕“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主题,利用条幅、电子屏、宣传画、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积极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在工业领域,分解下达吉林市“百千万”行动企业2019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30户“百千万”行动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制定《吉林市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工业企业能耗普查,依据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对重点炉窑、装置(设备)进行节能测试诊断和对标评价,帮助企业完善节能整改措施。
在建筑领域,加强建设过程管理,强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2019年,全市新建建筑竣工面积282.3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275.57万平方米,比重达到97.61%;大力支持绿色建筑标识及绿色运行标识的申报工作,吉林昌邑万达广场购物中心项目(13万平方米)获得省二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吉林恒大城、吉林恒大滨江左岸等4个项目获得省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选定榆树沟搬迁改造二期项目5万平方米实施装配式建筑试点。
在交通领域,积极推进绿色交通工程,2019年1月4日,经市政府批准,口前至吉林城际公交正式运营,共投放40台纯电动公交车,惠及群众近20万人,日发送1.1万人次;2019年11月1日起,吉林绕城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缓解了市区交通拥堵压力,提高车辆行驶效率,减轻城市污染;在城市公交和公路客运货运中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00台。
在公共机构领域,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桦甸市站前小学、哈达湾开发区管委会、磐石市第二中学、船营区事管局、吉林市第九中学、龙潭区实验小学等6家单位参加省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9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45%、人均用水量下降3.44%。
2020年,吉林市将继续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体系,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动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发展水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源。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等示范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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