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 我省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吉林日报讯(记者 刘姗姗 通讯员 魏强):今天,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视频形式召开全省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工作情况,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政府分别汇报了工作进展。吉林省副省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福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从严检视问题,精准补齐短板,狠抓推进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强调,今年要完成初步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目标任务,就要敢于较真碰硬、攻坚克难。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强化机制,打造过硬案例,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推动改革纵深发展,努力开创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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