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报道(陈施):2020年第一季度,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口径接收各类信息共44339条,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30.35万元。
在受理的投诉类信息中,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549条,其中商品类投诉5199条、服务类投诉3350条。从商品类投诉情况看,商品类投诉前三名分别是房屋、交通工具、一般食品,主要问题为合同纠纷、商品质量等;从服务类投诉情况来看,服务类投诉前三名分别是电信服务,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主要问题是售后服务、合同纠纷等。
在电信服务类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通信公司擅自改变资费标准、电话营销或举办各类促销活动捆绑套餐业务、强制升级购买机顶盒等问题;在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为用餐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卫生不达标、食物不新鲜等问题;在食品类投诉问题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所购食品包装损坏、没有标识生产日期、外包装标识错误等;在交通工具类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为汽车销售存在陷阱,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多次维修不好等。
在受理的举报类信息中,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季度共受理消费者举报5673条,其中商品类举报4414条、服务类举报1259条。从商品类举报情况看,商品类举报前三名是医疗器械、一般食品、房屋,主要问题是价格违法、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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