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媳妇、过彩礼”是民间社会长久以来的传统风俗,可在双方未成为合法夫妻之前,关于彩礼的问题常常易引发难解决的纠纷。此类民间纠纷是近年来基层法院受理的典型案件类型之一。
近日,白城市洮南市人民法院便受理了一件这样的执行案件。案件中,原告马某某订婚时共给付被告彩礼款10万元整,后因被告拒绝与其进行婚姻登记,马某某遂起诉被告返还彩礼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将10万元的彩礼款返还给原告马某某,马某某来到白城市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申请人马某某患有严重脊柱炎,行动不便、家庭生活困难,急需这笔彩礼款救急,但被执行人此时却杳无音信,且马某某人在外地,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确切位置。百姓事无小事,针对此案,承办法官一方面积极与马某某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被执行人答应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返还原告彩礼钱,白城市洮南市人民法院顺利将此案执结。(文 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