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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
2020-06-05 09:37:35来源:吉林日报责编:石丽敏

  【原题】长春新区: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

长春新区: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

长春新区召开长春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暨加快高质量发展动员会

长春新区: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

  引言

  20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面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诸多难题,只有用好改革这“关键一招”,才能破题攻坚,行稳致远。

  2020年,吉林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加快布局,长春市“四大板块”率先发展,历史机遇叠加的“乘数效应”让长春新区迎来了最佳的改革契机。作为吉林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春“四大板块”建设的重大动力源、国家区域创新中心的主要载体,长春新区以长春高新区为先行试点,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适应新时期发展形势、补齐体制机制短板、推动区域转型升级,开启顺应历史潮流,引领时代发展的全新里程。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6月4日,长春新区召开长春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暨加快高质量发展动员会,吹响了体制机制改革“冲锋号”,会议擘画的改革蓝图,目标之确、力度之大、影响之深,前所未有。作为长春新区产业发展的主阵地、创新创业的引领区,推进高新区改革,是提高区域竞争力的现实需要,也是破解发展障碍的关键之举。

  站在新起点,承担新使命。长春市委改革办会同长春新区及长春高新区组成专门的改革方案起草班子,在充分借鉴上海、天津、济南、郑州等地经验基础上,结合高新区实际,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几易其稿,于4月30日形成了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审议稿。5月7日,《关于推进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经长春市委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长春高新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快形成新的集聚优势和放大效应。

  这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体制机制变革气势如虹,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开发运营去行政化和主责主业去社会化为切入点,突破制约开发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打造“管委会+公司+园区”发展新模式;明确了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的4个基本原则;提出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步走”的改革目标任务,明确了公司发展建设、主导产业打造、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至此,一场新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战役已然打响……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加速形成,发展活力被不断激活,正面效应将持续释放。

  新蓝图指引新路径,新理念催生新实践。以长春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长春新区全新时期的改革征程已扬帆起航,破局开篇。

  发展路上,惟改革创新者胜。2020年4月,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凯在长春新区调研时明确提出:“要以长春高新区为突破口,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进一步创新开发模式、建设模式、管理模式、服务模式,激发开发区创新活力。”

  效率为先,使命必达。打造“管委会+公司+园区”发展新模式、整合归并内设机构……随着《关于推进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的落定,全区体制机制改革也拉开帷幕。抢抓改革新机遇,积极探索符合区域发展实际的体制机制改革路径,重塑原有体制机制,加大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长春新区正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难题、增效益、提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在探索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上作出示范、走在前列,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力助推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加快发展。

  超前谋划

  顶层设计描绘改革蓝图

  为什么改,怎样改?这一切都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正视不足,才能兴利除弊,赢得发展先机。

  长春高新区是这次重大改革的探路先锋。作为全国第一批国家级高新区,长春高新区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2016年长春新区获批后,长春高新区作为长春新区的核心区域,在新区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国家持续加码支持东北振兴、全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规划深入实施、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加快建设的大背景下,高新区现有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翻看《实施方案》,可以看到本次改革总体考虑就是围绕打造“管委会+公司+园区”运行模式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实施管委会“大部制”瘦身改革,解决管理条块分割问题;通过实施“公司化”开发主体改革,解决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够强,市场运作方式不够灵活,特别是医药产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问题;通过实施“园区化”服务体系改革,解决产业集群集聚发展问题;通过实施乡(街)职能“下沉式”改革,破解基层服务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的问题。

  总之,就是要通过改革,做活市场、做强公司、做大产业,努力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领跑型创新高地、高端化产业高地、全方位开放高地和现代化治理高地,成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增长极。

  《实施方案》指出——

  到2020年底,在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大部制”改革全面完成,“公司化”开发初见成效,“园区化”服务深入推进,长春新区与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司、新发集团与高新股份、公司与各产业园区权责关系理顺理清,初步形成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模式。

  到2022年,高新区管理体制更加灵活高效,园区发展集约集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充分迸发,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各项指标保持健康快速发展。医药、IT、汽车零部件、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新发集团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高新股份主营业务收入再上新台阶,成为高新区“双高”企业投资服务者、创新创业生态营造者、新兴产业运营组织者、招商融资关键承接者。

  到2025年,高新区创新驱动走在全国前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四大主导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医药产业力争达到千亿量级,产值占全市医药产业总产值80%以上,高新区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中力争进入前20名,新发集团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00亿元,高新股份力争成为全国医药产业龙头企业,成为服务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参与国内外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和中坚力量。

  战略目标的确立,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战略安排的谋划与实施,取决于方向性的战略诉求。《实施方案》为长春新区先行先试的使命写下了生动注脚,折射出长春新区提升治理能力的智慧之光。

  导向明确

  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此次改革,总体上就是围绕打造“管委会+公司+园区”模式深化改革,重点实施管委会“大部制”瘦身改革、“公司化”开发主体改革、“园区化”服务体系改革和乡(街)职能“下沉式”改革,全力破解开发区体制机制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立足解决职能交叉、条块分割问题,推行“大部制”管理,打造快速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

  明确各级管理权限。改革后,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区域管理和服务主体,主要承担规划编制、行政审批、协调指导等职能,切实保障区域发展运行;新发和高新股份,积极承接高新管委会下放的区域开发运营相关职能,努力发挥好区域开发建设、投资运营、市场主体和主导产业培育的作用;四个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产业引导和招商服务主体,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供全流程优质服务。管委会+公司+园区各司其职、各履其能,推动高新区高效有序、协同运转。

  科学设置机构。破解内设机构“各自为政”和“交叉不清”双重矛盾。按照横向归并整合、纵向衔接归口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打造快速高效的行政审批体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行“大部制、扁平化”管理,将现有的党政综合办公室、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等14个部门整合“瘦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发展局、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建设管理局、社会管理服务局7个机构,形成“大经济”“大商务”“大建设”“大管理”的行政管理架构。

  强化岗位管理。探索以员额总控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以责设岗、以岗定员原则,依据各单位发展战略、发展定位和现阶段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确定其可使用员额数量的规模。坚持“有增有减、动态调整”的思路,定期核定员额数量。在岗位设置上贯彻“大岗”理念,强化岗位功能的复合化,明确专业分工,保证上下对口关系的顺畅。

  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目标,以降本减负为重点,以优化审批流程为手段,以厚植营商文化为保障,不断促进营商环境提档升级。进一步做实高新区政务服务能力,由长春新区将适合下放至高新区和乡镇(街道)的审批权限全面下放。开展产业“政策众筹”,强化涉企优惠政策综合办理,完善联合甄审机制,畅通企业建议、咨询、投诉渠道,创新政企互动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立足解决市场活力不足、龙头企业带动不强问题,推进“公司化”开发,构筑灵活稳健的开发建设运营体系。

  打造“1+1”双轮驱动开发运营模式。剥离高新区管委会开发、建设、运营等适宜企业化运营的职能,划转到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明确“管委会—公司”关系。破解长期以来,公司更多注重独立运营与自身发展,与管委会间缺乏紧密联系互动、与高新区未来发展战略布局上未达到同频共振的问题,加快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发挥公司龙头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高新股份作为上市公司的诸多优势,全力支持其围绕医药产业实施资本招商,通过持股、控股、收购等方式,吸纳一批国际领先的专利、新产品、新技术;支持其围绕疫苗、基因工程、诊断类医药器械、大健康等领域,实行从天使、VC、PE到产业并购的全投资链布局,通过“投资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退出一批、储备一批”,形成产业投资良性滚动循环,加快打造全国医药产业龙头企业,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国“知名药谷”。

  ——立足解决重点产业集聚度不高、服务环境不优问题,加快“四大园区”建设,构建精准集约的招商服务体系。

  成立“四大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接“四大板块”建设需求,结合现有产业基础,按照集聚优势资源、做大优势产业的要求,围绕医药、IT、汽车零部件、现代服务业4大产业,成立4个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促进服务产业发展、开展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指导专业产业园区建设、开展产业研究、制定产业政策等职能,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本运营、产业投资等方面与高新股份强化合作共建。

  明确发展方向。按照避免碰撞竞争和同质同类低水平重复开发建设的要求,科学界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权限和产业引导方向,推动区域间实现良性互动。

  强化招商服务平台作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服务中心实施资本招商,吸引国内外优质资产及产业资源落地。支持服务中心引入金融资本,整合产业服务资源,通过“投资+孵化”“投资+服务”等模式,优化增值服务。推动独立或合作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工场、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吸引全国高端医药研发人才落户长春,形成全过程、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立足解决基层管理服务难以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问题,完善乡(街)职能,构建运转有序的社会治理体系。

  科学调整乡(街)建制。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设置,积极协调上级政府部门,在原有的双德乡和硅谷街道的基础上再增设飞跃和跃达两个街道。规范强化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以适应高新区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基层管理任务不断加重的实际情况,解决乡(街)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在赋权放权、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方面下功夫,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充分发挥1乡3街作用,依法履行辖区内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安全稳定等综合管理职能,推动社会管理职能和执法力量下移,努力营造良好营商和人居环境。为管委会、新发集团、高新股份集中精力履行经济职能,全力以赴抓招商、上项目提供保障。

  长春新区探索“高新区实践”,《实施方案》彰显了新区治理“密码”,沿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路径,实现高质量发展新作为。

  聚焦发展

  鼓足干劲奋力争先进位

  改革旨在激发动力、释放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事业平台引人、优绩优薪留人、同心同行暖人的改革配套机制,催生发展新机遇。

  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管委会、公司统一的职级体系,打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工作,推进改革涉及人员双向选择,行政事业人员可按照“编随事调、人随编走”原则分流至承接转出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坚持市场化和专业化用人导向,开展高端专业人才全球选聘工作,选拔一批熟悉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干部。对于聘用的社会人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聘用岗位确定待遇。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高级职称绿色通道评审制度,加快优秀人才向高新区集聚,全力打造人才“洼地”。

  薪酬分配机制。实行绩效工资薪酬体系。按照“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原则,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风险与机遇对等、待遇与责任匹配。优化绩效薪酬结构,坚持“稳住基本、加大激励”的原则,合理调整薪酬基本部分与激励部分比重,更加强化激励作用。实施可浮动的绩效薪酬制,推进有关人员绩效薪酬与上级下达的关键指标挂钩,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增加或降低,实现薪酬管理由“铁工资”向“活薪酬”转变。

  绩效考评机制。引入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原理,实施全员关键绩效考核。根据高新区发展战略,以部门(单位)“重点、难点、亮点”年度工作计划为基础,层层分解关键指标,提炼各层级KPI指标库。明确部门(单位)主要责任和员工的业绩衡量指标,确保业绩考评建立在量化基础之上。实行考核结果与选人用人、绩效薪酬、评先树优等挂钩,并作为职务调整、岗位变动及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新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新发集团和高新股份开展KPI绩效考评。

  当改革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跨入精耕细作的“工笔画”阶段,《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改革实施步骤和相关保障措施,长春新区及长春高新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联动、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舆论氛围等一系列有效举措,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提供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瞄准契机

  充分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以此次改革为契机,长春高新区将在长春新区的引领下,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谋划和推进发展,让改革红利得到充分释放。

  发挥重要经济增长极作用。长春高新区作为新区乃至全市重要经济支撑,将以强烈的“排头兵”意识,突出有效投资、加快项目建设,为新区经济指标实现“由负转正”提供重要支撑。

  发挥建设国家区域创新中心核心支撑作用。长春高新区作为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建设的核心,将以硬招、实招全力推动吉大南扩、千亿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IT产业园等重大平台取得实质进展;抢抓长春公主岭同城化发展机遇,为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发挥改革示范区作用。打造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是国家赋予长春新区的重要使命,长春高新区作为“先行中的先行”,将伴随改革的深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市场化迈进,真正走出一条体制机制活力迸发、市场经济更加活跃的高质量发展新路,为长春市开发区转型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改革经验。

  风起时千帆竞发,潮涌处奋楫争先。随着长春高新区机制体制改革的深入,必将释放出更大的发展活力,为长春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长春新区不负韶华,只争朝夕,将以改革工作的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稳步迈向下一个新征程。(撰稿 徐雁秋 柳清 徐笑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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