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延吉:石榴花开别样红 同心共筑家园梦
2025-12-04 17:41:3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琪责编:蒋硕

  在延吉市,有一个由汉族、朝鲜族、满族、回族等近十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公园街道园辉社区。这里生活着4545户、8600名各族群众,他们像石榴籽一样紧紧相拥,共同绘就了一幅民族团结、社区和谐、民生幸福的生动画卷。作为2021年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园辉社区以其扎实的创新实践,谱写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华彩乐章。

  党建引领 铸牢共同体意识根基

  园辉社区始终坚持将党建引领作为民族团结工作的“主心骨”。通过构建“党建+”工作机制,社区将民族工作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定期组织工作者开展民族政策理论专题培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选优配强社区党委书记,设立统战委员专责推进民族团结活动,营造了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同心同德的浓厚氛围。

  社区创新打造思想教育阵地,组建了由社区干部、“五老”人员、民族团结模范组成的“大林小林”红石榴宣讲团。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故事等主题,采取线上微信群、微信公众号与线下“七进”宣讲相结合的方式,把民族团结的“种子”播撒到千家万户。宣讲活动不仅走进机关、企业、校园,更深入网格、楼院和家庭,引导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不断拓展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与广度。

  文化浸润 共建共有精神家园

  走进园辉社区,“红石榴”阵地格外醒目:民族工作服务站、红石榴宣讲团、民族团结书画展、活动室、阅览室,以及展现社区团结故事的“榜样小巷”,共同构成了促进民族文化互鉴交融的温馨平台。社区以“五社联动”机制为核心,依托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围绕传统节日开展“同唱一首歌、同跳一支舞、同吃一桌饭、同过一个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志愿服务、文艺演出、普法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让各族群众在参与中感受到民族团结的魅力,收获满满的幸福感。

  社区还创新推出了“家门口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点”,通过展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的生动图片,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民族团结教育。不分民族、团结互助在这里蔚然成风,邻里和睦、亲如一家的氛围日益浓厚。

  服务暖心 共享发展丰硕成果

  园辉社区将民族团结融入日常服务,构建了高效便民的网格化”服务体系。社区将网格党群服务站升级为“红石榴网格驿站”,实现政策宣传、矛盾化解、困难帮扶“三个全覆盖”。借助“党建引领数字延吉建设”平台,网格员通过“随手拍”功能及时响应并处理民生问题,确保服务精准到位、活动有序开展。

  在社区治理中,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的“民族议事会”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板凳会议”“院落协商”等形式,大家共同商议公共事务,建立了民族关系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化解潜在矛盾。作为延边州唯一的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广泛收集并反馈群众意见建议,真正实现了服务与需求的无缝对接。

  针对特殊群体,社区推出定制化”民生项目:“红石榴”食堂让各族困难老人享受“舌尖上的幸福晚年”;连续举办十余届“孝文化节”大型祝寿活动,累计惠及3000余人次,让各民族空巢老人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志愿同行 共绘社区和谐画卷

  如今,园辉社区已拥有1500名注册志愿者,组成14支志愿服务队。“石榴同心”“蒲公英”等特色分队常态化开展“十送”服务。从健康讲座、文艺演出,到平安创建、环保整治,再到邻里节、民族团结联欢会,志愿活动覆盖了辖区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区最亮丽的名片。

  春华秋实二十载,园辉社区用真情浇灌的民族团结之树已枝繁叶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社区将继续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机制,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坚实的基层力量。(文 郑阿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