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回馈购车消费者,共享春季购车盛惠,2月27日17时-3月31日12时,长春净月高新区计划投入300万元用于发放汽车消费券,开展个人购车补贴活动。
参与本次活动的消费者须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券红包。
申请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发票日期需在2025年2月27日(含)-3月31日(含)之间。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此次补贴活动可以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或者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叠加享受(二选一,需要同时满足相关活动的标准要求)。审核通过后,消费券将以“云闪付APP”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10万元,消费券标准为1000元/台;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20万元,消费券标准为4000元/台;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消费券标准为5000元/台。(文 王青享)
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供图 长春净月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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