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
2024-08-07 13:45: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责编:赵滢溪

  近日,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到危废经营排污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

  为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履行环境管理主体责任,优化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法治营商环境氛围,共同维护延吉市生态环境安全,日前,延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工作人员,先后到延吉市鼎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延边水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危废经营排污企业,结合执法现场中发现的“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和企业实际情况,对新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进行对比详细解读,指导企业学习掌握环境保护法、固废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企业生态环保意识,认真排查和整改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责任机制。

  今后,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常态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教育相互融合,以检查出的问题为导向,强化对企业的指导帮扶,积极做好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实现更好发展。(文 金洪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