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长春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召开,吹响了高质量发展的冲锋号角。作为长春市经济发展主战场的长春新区,争当吉林振兴突破的“排头兵、领头羊、先行者”。
“长春新区将按照省委全会、市委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构建‘1310’高质量发展格局,高标准打造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长春北湖未来科学城南北两翼,以‘311X’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十大产业园区为依托,系统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和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打造省市科技创新策源地、产业升级示范区、创新人才蓄水池、成果转化生态圈,努力在省、市振兴突破中闯新路、开新局、建新功。”长春市委常委、长春新区党工委书记华景斌表示。
长春新区 供图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激发出、凝聚出的“新区合力”
眼下的长春新区,踏上新征程,蓄势腾飞正当时。
6月15日,“吉林一号”卫星以“一箭41星”成功发射,创造了我国单次卫星发射最多的纪录。目前,108颗“吉林一号”卫星在轨,成为了全球最大的亚米级商业遥感卫星星座。
太原卫星发射现场 供图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聚“光”成“链”,聚“链”成“群”。一大批与卫星、光电信息相关的企业在长春新区上下衔接,实现从小到大、由点到面、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构成一个庞大的光电信息产业集群——“长春光谷”。
行走在长春新区,人们会真切地感受到,“追光之城”产业聚集的磅礴力量。长春新区的发展活力在释放,发展环境在优化,而“长春光谷”的发展,只是长春新区打造“十园联动”的一个生动实践。
今年6月,长春新区确定了“一区引领、三片支撑、十园联动”的“1310”发展格局,做大做强生物医药、光电信息、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布局X个产业新赛道,打造“311X”现代化产业体系。
谋定而后动,“十园联动”打破原有发展格局,划分长春药谷、长春光谷、新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产业园、数字经济产业园、长新创谷、现代物流产业园、产教融合产业园、临空经济产业园、智慧文旅产业园十个“作战单元”,推动发展理念之变、实力格局之变、竞争逻辑之变、突围策略之变、前进动力之变。
思路一转天地宽,长春新区为高质量发展积势蓄力,“十园联动”成为吉林省创新发展中的“C位”话题。
干出来、拼出来的“新区之变”
从“两谷一基地”到“十园联动”集群作战,长春新区在“变”与“不变”中奋勇争先。
在全国新区版图上,长春新区是年轻的国家级新区。2016年2月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长春新区,这是第17个国家级新区,也是东北的三个国家级新区之一。
长新创谷 供图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7年来,长春新区以奔跑者的力量、速度和激情,带着满格的“电量”,时刻保持着“奋斗模式”,闯出新形势下振兴发展的新路子。
一组数据体现了长春新区在长春经济发展大局中的“贡献度”:今年1-10月份,长春新区规上工业产值增长7.1%、固投增长16.2%、限上社消零增长15.4%,前三季度,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产值、固投增速在国家级新区中分别排名第9、第7和第4位,争先进位的态势日益明显。
“时”在变,“势”在变,不变的是长春新区“实业立区”的定力、奋进新征程的劲头、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长春新区企业生产车间 供图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创造出、孕育出的“新区机遇”
今年,来自长春新区的好消息不断。
11月19日,在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不需要跑道、能在-40℃、海拔5500米,以及在7级强风中正常起降飞行的一款无人机亮相。这款无人机,就是长春新区企业制造的。
吉林进取空间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展示区 供图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1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名单,长春新区获批试验区,是吉林省唯一入选单位。
如今,长春新区聚焦长春市委全会提出的“打造国家区域创新中心”要求,加快实施北湖未来科学城、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南北两翼创新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打通科技成果的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通道,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长春新区自然生态风光 供图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吉林全面振兴,长春新区先行。得天时、占地利、善谋划的长春新区乘势而上,在吉林省长春市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关键时刻,将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文 黄维 蒋民)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