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延边州持续推动人参产业做大做强
2023-08-17 10:06:53来源:吉林日报责编:赵滢溪

  近年来,延边州大力扶持发展人参产业,成立州人参产业项目专班、双链长制,通过推广人参种植科技化、推进园区建设规范化,强化品牌效应,创新市场销售体系,人参产业体系日趋完善,总产值稳步迈上百亿级。

  重大产业项目稳步推进。积极推进韩正人参深加工、可喜安红参科技产业园区等重点建设项目,延边州初步实现人参产业项目推进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延吉市人参现代农业产业园成功申报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珲春海洋经济功能食品产业园建设有序推进。延边绿野公司与香港华音上市公司合作,成立吉林鑫丰源人参有限公司,已入驻延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延边鹏程人参交易市场进入试营业。审定人参新品种“延参1号”“国家长白山人参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获批启动建设,人参规上加工企业达14户,人参产品品系达到300多种。

  高品质种植体系更加健全。上半年,协调韩正人参引进韩国种植技术标准,推进人参种植“企业+政府+农户”模式,建立技术服务团队和平台,为合作参户提供土地租金及技术支持,与州内人参种植大户共同推动人参原料种植基地建设,推动人参标准化规范化种植。今年,争取中央和省、州财政资金1605.72万元,用于保护人参种业和奖补人参企业,2021年以来,累计支持5503.92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州8个县(市)全部被纳入吉林省人参生产保护区。先后创建长白山人参原材料基地55个,非林地栽参标准化基地22个。

  产业规模稳步发展壮大。上半年,全州拥有人参规上加工企业14户、高新技术企业9户、科技小巨人企业12户,星创天地3家,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4家。全州人参年加工能力达到2.5万吨,人参产品覆盖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等多个领域,品系达到300多种,以红参浸膏、人参蜜制片、人参酵素饮料及活性人参系列产品等为代表的系列深加工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延吉市出台《支持延吉人参产业做大做强的综合建议》,为可喜安、韩正等2户企业奖补市级奖励资金78.21万元,用“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1月至5月,延吉市7户规模以上人参工业企业总产值完成39254万元,同比增长29.6%。

  标准引领作用日益显著。上半年,“国家长白山人参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新获批复。已投资80万元聘请中国标准化研究所完成林下参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延边州参与编制的《人参单体皂苷鉴定及检验方法》国家标准于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累计起草、制修订人参领域国家标准29项,人参标准基本涵盖了产业发展的主要领域。先后成功建立国家级、省级人参标准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标准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人参品牌培育效应凸显。上半年,延边州与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力推进延边“国际人参品牌中心”建设。指导全州经营主体注册人参等农特产品商标197件,累计注册668件。全州80个人参产品被授权使用“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吉林韩正“正官庄”、敖东“人参酵素”等一批代表性企业品牌效应日益凸显。中国(延边)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完成《吉林省人参产业专利技术导航分析》,开展人参产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建设延边人参特色产业专利数据库,为人参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专利技术支撑。

  产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上半年,延边征集“新型人参口服片的研制”等省、州科技发展计划人参项目5个。韩工坊、图们江制药、敦化润绿3家企业成功进入“人参全植株、全参龄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全省试点单位范畴。加快人参药品开发,吉林华康药业化学药1.1类伪人参皂苷-GQ注射液已经进入临床试验,以人参为原料的血栓心脉宁片产品投放市场并得到广泛认可。敖东药业、华康药业均建立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长白山生态食品发展中心“人参制品研发基地”落户华瑞参业。全州国家、省级人参科技创新平台达21个。(记者 张伟国 代黎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