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3月2日,吉林省知识产权局邀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方面的专家,对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筹备情况进行了预验收。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长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郭云峰对专家组到中心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希望专家组提出宝贵意见,确保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实地验收。
据介绍,2021年5月8日,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面向长春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化农业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目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与运行工作手册》要求,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高质量建设为原则,正稳步推进各项筹建工作。
验收汇报现场 供图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家组对中心进行了现场考察、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在听取汇报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对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筹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经过专家组的认真讨论,形成如下结论: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项工作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验收条件,预验收合格。专家组还对中心在验收材料的体现形式上提出了宝贵意见。
中国(长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顺利通过预验收,标志着保护中心的建设筹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迎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验收打牢了坚实的基础。(文 王岩)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