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人与109座纪念碑
“山山金达莱,村村烈士碑”。35年前,著名诗人贺敬之来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感慨万千,写下这样的诗句。
这片红色的热土上,有一座县城,名字叫汪清。
早春的山坡上,金达莱花的骨朵儿依稀可见。它们含苞待放,仿佛等待赴一场一位老人和109座烈士纪念碑的约定。
“不让历史在我们这里断档”
清明前夕,记者在汪清再次见到金春燮。2015年,记者曾采访过这位老人。6年过去,74岁的老人仍旧腰板挺直,目光坚定。那时,他已经立了77座烈士纪念碑,如今,这个数字变成了109座。
汪清曾是中共东满特别委员会所在地,发生过105场抗日战斗,有抗日烈士墓地和抗联遗址177处,600多名抗日将士长眠于此。
2005年,退休后的金春燮担任汪清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发现年轻人对革命历史了解甚少。一次下乡途中,金春燮来到中共东满特委书记童长荣的墓前。这个不高的小土包,上面用二三十块石头围着,长满荒草。他落泪了,感慨说:“童长荣从安徽千里迢迢来到东北抗日,牺牲时只有27岁,却连个像样的纪念地都没有,我们对不起烈士啊。”
从那时起,金春燮就下定决心,为牺牲在当地的抗日烈士修建墓碑,“不能让历史在我们这代断档。”
当时,汪清县还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资金紧缺,基础条件落后。金春燮就一个个单位、一家家企业去筹钱。每筹来一笔资金,金春燮都鞠躬说:“我替牺牲在汪清的烈士们谢谢您。”
为节省开支,从设计到施工,金春燮亲自上阵,几百公里外的采石场跑了不下百趟,卡车、拖拉机……什么工程车都坐过,甚至蜷在铲车斗里上山。密林草丛中,虫咬蜂蜇是常事,即使感染丙型肝炎暴瘦二十多斤,他也咬牙坚持未耽误一天工期。每当有人说他“痴傻”“不要命”,金春燮就说:“和27岁英勇就义的童长荣比,这点付出算得了什么?”
一个人带动一群人
“小英雄金锦女被敌人严刑拷打,坚决不招供,牺牲时才12岁”……在汪清县非公党建指导服务中心,59岁的郎连福对记者滔滔不绝讲述汪清革命史。三年前的他还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铁艺公司老板,在金春燮的带动下,他现在已成为志愿宣讲团队的一员。
为烈士树碑,还要为烈士立传。16年来,为了清晰了解汪清的抗战历史,给后人留下英烈们催人泪下的英雄事迹,金春燮四处寻找烈士后代和抗战老兵,行程2万多公里,穿坏了十几双黄胶鞋。
他编纂《汪清英烈传》等24本、100多万字的抗战史料,编印《民族英雄童长荣》等4本抗战画本,完成了《沦陷留痕》《汪清红色记忆》等史料整合……为创建“汪清英烈网”,他从60岁开始学习电脑,看不清、记不住,就反反复复向远在外地的女儿求教。
十几年过去,他的身边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从最初只有关工委的几位老同志,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为老中青几代人,既有教师、公务员,也有民营企业家等各行各业人士的志愿者团队。
郎连福还和团队一起负责画本绘制。现在他们已经完成了4本连环画册。《民族英雄童长荣》首发单次印刷量达1万多册,全部无偿捐献社会。“下一本我们要画爱国将领王德林,脚本都写好了。”他指着厚厚的资料说。
“跟着金大哥,越干越有劲!”郎连福说,“从未想到人这一辈子还可以这么过。”
让红色种子生根发芽
校旗上闪烁红军的五星,
脚下路延续新的长征;
我们是新一代红军小战士,
先辈的热血在身上奔腾!
在汪清县嘎呀河畔,童长荣红军小学的校园里传来嘹亮的《红军小学之歌》。校长张德志告诉记者,学校原名汪清县第四小学校,金春燮的红色故事就从这里开始讲起。
十多年来,金春燮到各地主讲近百场爱国主义教育课,策划举办21次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图片展。有时肝病发作,金春燮还在忍痛坚持,他说:“我年龄不小了,有紧迫感,希望有生之年能做更多的事,培养出一大批红色基因的传播者。”
受到金春燮开展红色教育的启发,2010年,学校成立了汪清县第一支“童长荣英雄中队”,“番号”延续至今成为光荣传统。2017年,经全国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批准,学校更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吉林汪清童长荣红军小学”。
走进校园,随处可见红色文化展板和长廊,在每个班级的红色图书角上,有丰富多样的红色教育读本。学校德育主任梁艳介绍,对表现优秀的班级授予英烈中队称号,为了穿上小红军服,同学们各个争当优秀标兵“红军小战士”。每周四中午,学校还通过“红色旗帜”红领巾广播站,播报学生们根据革命历史自编自导的红色故事。
随着一座座烈士纪念碑、一个个红色抗日遗址落成,汪清正在成为吉林省乃至全国的红色地标。目前,全县42所中小学成立了英烈中队(班),组织开展“重走抗战路、弘扬民族魂”活动。
清明前夕,许多孩子在老师和家长的带领下,来到小汪清抗日游击根据地遗址参观。看到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小伙伴在做小讲解员,一年级小学生夏广桐羡慕地说:“我也要加入红军小学宣传队,像金春燮爷爷那样,给更多的人讲述家乡抗日英雄故事。”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