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长春开展公交站务设施品质提升专项行动 提升城市形象
为进一步提升长春市文明城整体形象,增强市民乘车和候车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2020年9月8日11时,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公交站务设施品质提升行动专题会议,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公交站务设施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9月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城市环境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提出的重点实施工地管理环境提升、市政道路设施提升、公交站亭品质提升、裸漏地面整治提升、便民市场环境秩序提升等“五项提升行动”内容。会议确定,在公交站务设施提升方面,要保持公交站亭内外环境整洁,亭内广告设计清新亮丽、内容健康,无乱涂乱画、张贴野广告现象,站亭内地面铺装无破损,取缔街路上废弃不用及各类不规范设置的公交站亭等。
会议明确三项品质提升治理重点:一是倾斜的公交站务设施一律扶正或拆除;二是设施破损或变形的一律修复完善;三是广告发布要依法合规且版面整洁。
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国庆节前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交站务设施品质提升专项行动,主要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企业自纠自查阶段。要求各站务设施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于9月17日前,全面完成自检自查及倾斜、破损、变形公交站务设施的整改工作。同时,做好公交站务设施的清洁工作,每日安排专人巡查,每星期开展不少于2次的保洁作业,遇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特殊事件和特殊情况要加密保洁作业频次。二是集中检查阶段。行业管理处室要进一步将每条道路上的公交站务设施监管责任压实到人头,对照方案摸清问题底数,汇总问题清单,自9月18日至9月25日,每日安排各线路监管责任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监督各站务设施企业整改到位,并实施销号制度。9月25日起,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全部移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城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配合开展此项工作的站务设施企业,将依法解除委托合同。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持续开展公交站务实施提升行动,全力打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全市百姓创造一个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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