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依法推动土壤污染防治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长
11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焕秋带领执法检查组到长春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两家企业和蘑菇沟垃圾填埋场,实地检查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市中法、市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长春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好净土保卫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明确职能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要努力营造依法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意识、企业自律意识和公众环保意识。要严格落实好法律赋予的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监管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形成协同配合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整体推进,从根本上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副市长周贺陪同执法检查。(长春日报记者 周源)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