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报道:近年来,延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延吉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延吉市纪委监委)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探索“七零”工作法,不断健全受理、办理机制,推动延吉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服务大局实现“零距离”。延吉市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配齐设备、配强人员;完善和改进信访接待大厅,在硬件设施方面,第一时间配备了最新人脸识别系统,并投入使用,最大程度实现信访举报智能化;配备了上访人员屏蔽储物柜,并在信访举报大厅的玻璃门上全部粘贴防爆玻璃膜,切实增强上访安全系数;软件方面,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与延吉市公安局、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延吉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在延吉市干部中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遴选工作,对符合条件、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党员干部优先调整到信访室,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干部队伍。
信访举报实现“零暂存”。延吉市纪委监委着力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广泛开展信访举报件“大清仓”;对2014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核查,并通过与信访举报系统逐一对照,系统未录批示的进行补录,系统调查办理和归档缺失的,要求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填写详情并办结,实现了问题线索“清仓见底”,所有举报件均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分流转办。
线索处置确保“零遗漏”。延吉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线索“联登”,确保不流失不失控,严格落实归口管理制度,所有部门收到信访举报件一律由信访室统一受理、统一登记,由专人录入信访举报系统并梳理分类,即时呈报阅批、即时流转办理;办件结果“联审”,确保无疑点无瑕疵。对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转、交办信访报结反馈件,实行“联审”,即先由信访室初审,主管常委再审,书记终审。
发挥作用确保“零折扣”。延吉市纪委监委将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针对所有检举控告,认真梳理,把握“轻重缓急”,对于上级转办件、扶贫领域问题举报等开通“ETC”程序,进行优先办理;充分发挥领导决策“情报部”作用;充分发挥反腐民意“晴雨表”作用,积极构建数据、台账、分析“三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信息库,做到了数据准确、台账清晰,为精细化服务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支撑。
研判受理实现“零误差”。延吉市纪委监委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准确甄别业务内与业务外、贴牌举报与重复举报,出台非问题线索研判办法和重复举报判定办法,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受理办理质量;按照《吉林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细则要求,精准详细录入举报件。
排查隐患确保“零疏忽”。延吉市纪委监委推进“三步工作法”,力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第一步,延吉市纪委监委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扩大排查范围,及时与信访局、政法委等部门沟通,掌握重点隐患人员动向,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第二步,制定《延吉市纪委非正常上访应急处理预案》,指定专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第三步,重点排查近年来缠访、闹访、重复访人员及问题,调取身份信息、家庭地址、上访事项等,形成重点人员数据库,增强工作主动性。
工作覆盖实现“零盲区”。延吉市纪委监委将创新作为贯穿一切工作的主线,制定出台两项制度开设一个专栏。一是角色互补制度,延吉市纪委监委建立“AB”两种角色互相搭配、互相促进、互相监督、互相补位的工作制度,具体而言,A角发挥的是主要作用,B角发挥补位作用。二是专题例会制度,延吉市纪委监委将线索提交专题常委会进行集中排查,分析研判,从严把关,做到精准受理、重点管理。三是开设《信访举报“小课堂”》专栏,为了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延吉市纪委监委在印发《信访举报宣传指南》的基础上,通过“廉洁延吉”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信访举报“小课堂”》专栏,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向群众介绍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信访举报方式、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让群众从“我要举报”向“我会举报”转变。(文 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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