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法庭“开”到交警队 打通交通事故审判“最后一公里”
交通事故鉴定一直是交通事故案件中颇为耗时的程序。如何能尽快做出权威有效、双方均认可的司法鉴定,使伤者尽早获得赔偿,一直是困扰着各方的难题。日前,绿园区法院与绿园区交警大队联合设立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让这个各方都“头痛”的难题迎刃而解。
“这个案件比较典型,当事人伤者既有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还有精神损害费等,我们今天就以这个案子为例,先对接一下具体的流程,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再选择一家鉴定机构,进行下一步操作……”在绿园区法院启动2020年的第一次巡回审判活动上,绿园区法院合心法庭庭长刘韦廷带领道交案件审判团队,与交警队事故处理科干警、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保险公司、涉案当事人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当前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流程进行系统梳理以及现场对接。
“车损怎么赔偿,人员伤亡赔偿标准怎么认定?”现场,大家提出的关于车损和人员伤亡赔偿标准等相关赔偿认定的问题,刘韦廷一一回答,提出赔偿标准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同时,还做了个案分析。随后,保险公司也向审判团队提出自己的疑问,法官们针对问题一一解答。大家现场交流,有问题直接提出,整个流程顺畅和谐,破解了案件中以往容易出现对接不畅的矛盾和问题。为畅通法院与保险公司沟通渠道,参与案件研讨的多家保险公司还当场建立了微信群,确定了具体联系人,有助于双方调解等后续工作快速开展。
为更好解决日益增加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快速化解矛盾,绿园区法院与绿园区交警大队联合在交警大队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整合交警、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资源,建立道交纠纷线下一体化处理新模式,将法庭设到交警队,创新高效便民,让事故当事人免去奔波之苦,实现纠纷调解、审判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了巡回法庭,案件审判周期缩短一大半。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效率,法官会与交通事故案件参与人探讨研究,决定诉前调解案件,由双方协商共同选择鉴定机构,并由法院依法委托,这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
“巡回法庭设立之前,法院基本比较被动,可以说是‘等靠’当事人来起诉。如今有了巡回法庭就不‘等’了,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以后,进入诉前调解,双方证据就可以提交法院,进行交换证据,我们也可以主动定期去巡回审判点解决问题。”刘韦廷介绍,绿园区法院已于去年筹备建立巡回法庭,2020年正式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其便捷高效、简易灵活的特点,省去了当事人到处奔波的麻烦,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长春日报记者 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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