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报道:从4月20日起,延吉市正式启动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吉林省中选结果,确保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在执行药品集中采购的一个月后,已初见成效。
延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调研 供图 延吉市委宣传部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以联盟地区公立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进而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截至目前,延吉市参加了两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第一批共涉及到25种药品,中选药品平均降幅为59%,最高降幅达96%;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涉及32种药品,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 53%,最高降幅达到96%,显著降低患者负担。
近日,延吉市医疗保障局对参加带量采购的延吉市中医医院、延边肿瘤医院、延边脑康医院等20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和延边中西医结合医院等11家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指导,详细了解了各医疗机构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延吉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在走访过程中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要完成约定采购量,不得以费用总额、“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品种的采购和使用;医疗机构在保证中选药品用量的前提下,剩余用量可按照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非中选药品,原则上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药品。
下一步,延吉市医疗保障局将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的相关工作,通过挤掉药品销售费用、改变“带金销售”模式净化医务人员行医环境;通过降价和替代效应,降低药品费用,腾挪费用空间,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文 张爽 田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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