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长春汽开区检察院:服务大局 尽显担当
长春汽开区检察院开展司法维权主题服务日活动
长春汽开区检察院深入企业开展服务
疫情发生以来,长春汽开区检察院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创新形式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发动全体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与担当,让为民服务的初心在疫情防控一线熠熠生辉。
履职尽责
检察工作“不打烊”
疫情发生后,长春汽开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党组的部署要求,坚决维护防疫工作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有序推进检察业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既防控了疫情传播,又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速度”,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度”。
前不久,长春汽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就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汽开区法院认定了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
被告人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长春汽开区检察院于立案当日提前介入,对该案的取证方向及证据收集方式提出意见,针对陈某是否实施了其他犯罪提出了明确的取证要求,积极推动侦查工作进程。经检察机关有效引导侦查,陈某所实施的诈骗事实,由立案时发现的1起增至提起公诉时的8起,强化了对涉疫情犯罪的打击力度。
在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为配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办案人员积极组织协调值班律师通过远程视频全程见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在“云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了有理有据的公诉意见,并释法说理,对犯罪分子进行了严肃的警示教育。
作为长春地区首例提前介入、首例宣判的涉疫诈骗案件,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长春汽开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本着有效打击涉疫情犯罪的原则,快捕快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一线
齐心协力“共战疫”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疫情发生后,长春汽开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依照省和长春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相关通知要求,长春汽开区检察院干警不畏严寒准时出现在高力汽贸城防疫部署点,按计划积极引导高力汽贸城、正阳街汽贸城的业主测量体温、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等材料,据此发放复工证明,向商户发放恢复营业的告知,督促商户在后续的生产经营中严格做好卫生防护,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井然有序。
长春汽开区检察院联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医疗废物及废弃口罩可能导致疾病传播和污染事件开展联合调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长春汽开区检察院向上级请示后下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积极依法履职,督促街道、社区和物业等部门对有物业公司管理和无物业弃管的老旧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要求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并定期检查,依照规定投放并将消杀后的废弃口罩单独密闭运
输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疫情各项隐患。
疫情期间,长春汽开区检察院干警还来到东风街道办事处,代表检察院向社区捐赠了200片口罩。长春汽开区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市两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拓展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的新模式,继续稳妥有效助力地方疫情防控工作,并立足检察职能建立长效常态措施,以顽强的意志、有力地措施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主动服务
架好助企“连心桥”
4月24日下午,长春汽开区检察院院领导带队前往一汽解放有限公司,就新建J7智能装配线项目情况进行对接,并现场进行法律服务,为项目的“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保驾护航,企业纷纷点赞。
在抗击疫情的同时,长春汽开区检察院一直十分重视服务驻区经济发展,把服务一汽集团公司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当好企业法治参谋,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守法经营、依法办事、靠法维权。
精准对接满足服务需求。长春汽开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监督保障服务工作,把开展重大项目监督服务保障工作纳入长春汽开区检察院2020年工作总体布局,成立了长春汽开区检察院重大项目监督保障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确定专职联络员,建立对接机制,定期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对接。具体协调工作,确保汽开区重大项目监督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运行。长春汽开区检察院怀着服务的心,以真诚的态度,全力以赴服务一汽,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法律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快速解决,营造良好环境、帮助化解纠纷,以切实有效地推进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进程。
精准发力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加大万人助万企活动力度,与驻区企业建立微信群,有需求实时联系。建立“月联系、季走访”工作机制,即每月与企业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深入民营企业了解服务需求,围绕企业发展瓶颈、影响社会稳定等关键问题,细化工作举措,及时帮助解决问题,不断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破难题、促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助力。今年4月,长春汽开区检察院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开展了“服务企业周”司法维权主题服务日活动。长春汽开区检察院干警们在院正门,拉起宣传横幅,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并对往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宣传《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及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长春汽开区检察院另一组干警前往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同民营企业家徐川进行座谈。检察官们对企业详细传达了《清单》的精神内涵,并着重就批准逮捕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检察工作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清单》对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作出的五项规定。在项目工地现场,长春汽开区检察院积极协调沟通,助力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把服务落到实处,让企业迸发生产经营活力。
主动作为创新载体优势。坚持以五全服务品牌为抓手,依托服务一汽办公室,开展“零距离”结对服务,持续开展“五个一”(一封公开信、一次座谈会、一张检企联系卡、一份征求意见函、一次回头看)活动,定期开展走进企业项目和回头看活动,了解掌握企业和项目的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困难等,畅通企业反映问题的绿色通道,摸排再经营管理、法律需求等方面的问题。在摸排走访中,为企业合同纠纷进行会诊,主动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为一汽集团公司提供政策与法律引导,并联合有关部门到一汽集团公司调研座谈,促进企业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
立足检察职能,践行初心使命。长春汽开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主动担责,在履职尽责中彰显无限忠诚。在疫情防控这场大考中,交上令人民满意的答卷。(邓珂)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