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截至5月14日共25家)
长春晚报5月15日讯(记者 王娜):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适应我省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目标,截至目前,吉林省先后公布了九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其中医疗机构16家,第三方机构9家。具体名单如下: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16家)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吉林市人民医院、通化市中心医院、延吉市医院、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农安县人民医院、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珲春市人民医院。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9家)
吉林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吉林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长春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长春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长春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长春吉卡医学检验实验室、吉林市阿麦客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白城申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以上名单按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顺序排序)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