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长春市社保局为48264户参保单位减免社会保险费逾17亿
中国吉林网4月27日讯:长春市社保局根据省、市政府工作安排,按吉林省社保局部署,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对企业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行减免。3月16日至4月26日,吉林省社保局分四批对长春市共计48264 户参保单位进行确型并公示,其中9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减免企业养老、失业保险费金额超17亿元,缓解了企业困难和压力,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越来越多企业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社保惠企政策,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险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方面的积极作用。
目前,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确型工作基本结束。由于部分参保单位信息不完整,无法进行确型公示。请未确型的参保单位主动校对参保登记信息,积极与社保局相关分局联系。未确型单位名单请登录长春市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联系电话:
朝阳分局:88671921
宽城分局:82538962
南关分局:88685203
二道分局:88689285
经济净月分局:82538085
新区分局:88678350
一汽分局:88688908
绿园分局:87986067
双阳分局:84222949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易书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