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记者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8月15日起,东北地区首家国际商事法庭——长春国际商事法庭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管辖吉林省范围内(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除外)诉讼标的额不满50亿元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为外商独资企业的商事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保函纠纷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以及其他应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审查案件。
长春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是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取得的新进展,开启了长春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新篇章。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将坚持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依法及时化解国际商事纠纷,服务东北亚区域国际经济合作深入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探索形成具有长春特色、走在国际商事审判前列的法治样本和先进经验。(吉林日报记者 赵梦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