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报道(陈施):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通过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分析发现,部分位于南关区的健身行业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现在,许多市民选择在健身馆办卡健身,但是在退卡时遇到“霸王条款”,消费者究竟应该怎么办?
2018年10月,长春市民李先生等40余人在长春市南关区的一家健身馆办理了健身会员卡,2019年7月这家健身馆停业,李先生等人在想把健身会员卡内的余额退出来时遇到了困难。
这家健身馆工作人员表示,会员可以持会员卡到此健身馆所属的其他场馆继续使用,并延长一个月的使用期限。然而,大多数办卡会员不接受此种处理方式,无奈之下李先生等人到长春市南关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长春市南关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了解到,消费者当时在健身馆办理健身卡时双方对于退卡条件、方式等没有明确约定。经南关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调解,健身馆经营者为消费者办理了退卡退费。
长春市市场监督局南关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办卡时如发现商家有“售卡不退”等明显的“霸王条款”时要勇于说“不”。如果遇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