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紧盯重要节点 强化正风肃纪 省纪委公开曝光9起“四风”典型问题
吉林日报2月1日讯(谭光宇 李娜):春节前夕,吉林省纪委公开曝光9起“四风”典型问题,重申廉洁要求,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这9起典型问题是: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副局长闫海违规收受加油卡、礼金问题。闫海在担任绿园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分别在2016年国庆节、2017年春节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面值3000元加油卡和5000元礼金。2018年12月,闫海因主动交代相关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福绥治安派出所教导员李春水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3月23日至4月5日清明节期间,李春水先后5次私自驾驶船营公安分局巡警大队一辆警务用车载其妻子办私事。2018年8月,李春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费用已补交。
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纪委副书记丁品仲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问题。2016年至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丁品仲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总价值2640元。2018年2月,丁品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许文艳等人公款购买加油卡送礼问题。2016年6月,许文艳经与本单位财务科副科长林鑫、办公室主任周正茂商议,用公款办理2张面值5000元的加油卡,分别于2016年、2017年端午节期间送给辽源市卫计委精神病防治办副主任医师董静(该中心原主任)。2018年5月,许文艳、董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正茂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林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调离岗位,违纪款全部收缴。
辉南县黄泥河灌区管理处处长母成违规发放节日福利问题。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母成擅自决定购买总价值2000元的花鲢鱼、月饼,作为节日福利分别发放给该处4名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并虚开差旅费公款核销。2018年6月,母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抚松县民族宗教局职工李长山利用工作之便索要现金、土特产品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长山借管理少数民族发展基金项目工作之便,多次向有项目需求的乡、镇、村负责人索要现金及土特产品,总价值8435元。2018年10月,李长山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全部退还。
松原市图书馆办公室主任高峰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他人私车加油问题。2018年“五一”节前夕,高峰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先后2次为他人私车加油700余元。2018年12月,高峰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洮南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李增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7年春节、端午节期间,李增成利用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的职务之便,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合计1万元。2018年8月,李增成还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安图县农业环境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站长姚玉春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姚玉春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接待、违规购买土特产品送礼,并虚开发票公款核销上述费用7120元。2018年3月,姚玉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
吉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以上9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节日期间,有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发放福利,有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款物,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吉林省委实施办法,必须坚决查处。吉林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吉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吉林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进作风建设。要严格监督执纪,持续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严查快处,决不姑息。要严肃追究问责,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强化通报曝光,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