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报道(陈施):近日,长春市工商局发布春节期间消费提示,提示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信誉度高的消费场所,购物时要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
目前,长春市开展了“放心消费在长春”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放心消费参创单位”,这些单位都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放心消费参创单位”牌匾,在同行业和领域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度,消费者可以选择这些营业场所进行消费。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查验商品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齐全;对限期使用的商品,要特别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支付时,要防范不法分子盗取个人账户等信息;对于不熟悉的网站,消费者不要轻易输入银行账号密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短信、QQ、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
一些无良商家往往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等名义,频繁组织老年人参加免费的招待会、恳谈会、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会销活动,诱骗老年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甚至“三无”保健品,在骗取老人钱款后,不见踪迹。长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远离此类“感恩答谢会”,避免上当受骗。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前要详细阅读办卡说明,了解消费价格和具体服务内容及期限,与经营者签订并保留好书面购卡协议,谨防购卡陷阱。
长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遇有消费纠纷时,要主动向商家提出合理诉求,和解不成可拨打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