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张琪):1月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庆年 摄影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姬国海表示,《实施意见》在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帮扶下岗失业人员等方面做了规定。
吉林省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稳岗补贴。
吉林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结合吉林省实际提出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提供风险分担,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吉林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农民自主创业的,每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吉林省将符合条件的中型企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吉林省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吉林省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扩展至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吉林省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个月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留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每留用1个留用人员就给予2000元带教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