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夯实责任 抓好整改 省水利厅高质量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吉林日报11月28日讯(记者曾庆伟):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吉林省水利厅完善制度,夯实责任,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这一轮‘回头看’主要检查河道采砂问题,吉林省的一些河道,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正常采砂问题,还有河道垃圾问题。”省水利厅副厅长孙永堂表示,省水利厅对环保督察以及“回头看”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增强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坚决打击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行为,按期实现考核目标要求。这几项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系统治理,省水利厅把清理整顿同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效结合起来,逐河逐湖逐段分解落实责任,同时广泛借助群体力量,解决好长期困扰水生态保护的问题。目前,省水利厅制定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建立督办制度、通报制度、约谈制度和包保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吉林省水利厅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利用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河道垃圾和非法采砂的清理和整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孙永堂介绍,今年以来,仅在辽河流域就清理垃圾30.94万立方米,清除2处非法采砂场,清除218处违章建筑。
下一步,吉林省水利厅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责任落实,重点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一是清理“乱占”。清理占用河道滩地种植,包括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逐渐退耕还河。二是清理“乱采”。清理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和取土行为,实现河道采砂有序可控。三是清除“乱堆”。清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的行为,实现河道清洁和安全。四是清理“乱建”。清理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实现河道通畅。
“通过清‘四乱’行动的推进,实现河道的生态修复、河道的环境保护,维持河湖的健康生命。”孙永堂说,吉林省水利厅还要抓好节水用水管理,加大节约用水力度,加强考核,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一同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好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努力保障饮水安全。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包括对侵蚀沟治理,减少水土流失,修复水生态,切实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