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7月3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从长春市公安局获悉,长春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河道警长制试点工作部署,狠抓落实,制定下发实施方案,自上而下建立市局—县(市、区)局—派出所“三位一体”的“河道警长制”,实现与“河长制”的无缝对接。
长春市公安局成立一把手挂帅的河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0名精干警力组成专班,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市级河道总警长领导下的县(市、区)公安(分)局、沿线基层派出所三级“河道警长制”管理体系,实行“1+1+2+N”工作模式,即“县(市、区)级公安(分)局长加乡(镇、街道)派出所长+两名责任区民警+多名专职辅警”的管理模式,明确各级河道警长职责,开展常态化的河湖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与“河长制”的无缝对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保护机制。
据统计,目前长春市公安局共设一级河道警长9名、二级河道警长15名、三级河道警长104名,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同志分级担任河道警长;254名河道警员(派出所责任民警)、507名协勤员全部到位。
为全面推动试点工作开展,长春市公安局对长春市15个县(市、区)局辖区全部河湖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管辖范围内的九河一湖的主要污染源、污染原因,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同时,长春市公安局制定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河道警长制会议、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督办督察等多项制度;启动“一河一案一档”编制工作,建立管理信息台账,探索构建河道警长处置、部门联动的动态治水模式。
此外,长春市公安局会同水利、环保等部门对“一江两河”沿岸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为重点的联合执法行动,目前已侦办刑事案件3件、起诉1人、批捕3人、取保1人,涉案金额10万余元;查处行政案件4件、行政拘留3人;出动警力144人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关停取缔非法采砂点6处,对非法采砂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