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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长春市工商局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84.66万元
长春日报  2018-07-12 08:41:35

  原题:市工商局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84.66万元

  长春日报7月12日讯(记者 于剑南):7月11日,长春市工商局发布信息,上半年长春市工商系统12315平台和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36684件,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结、反馈,并按比例抽查回访,共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84.66万元,消费者满意率大幅提升。

  其中,咨询件主要包括健身、美容等服务预付卡问题;参加驾校培训或孩子补课培训的退费问题;快递邮件损坏、丢失问题;电话费被多扣费、宽带网速不够问题;电视购物退货问题等。商品类投诉件主要集中在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家居用品、通信产品、家用电器等领域;服务类投诉件主要集中在销售服务、电信服务、教育培训服务、互联网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领域。在举报件中,商品类、服务类举报占多数,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装修建材、餐饮和住宿领域。

  投诉件中,调解成功率较高的类型包括电信服务、普通乘用车、宽带服务、手机等。交通工具、预付卡、通信产品是投诉处理中的难点。常见纠纷包括:交定金后被告知无法办理贷款,在商家指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但贷款利息高于银行利息;逾期未交车、以样车当新车等。涉及文化娱乐、体育、美容美发和餐饮等行业,存在商家服务缩水、费用无故被扣除、擅自终止服务及霸王条款等问题。网购手机消费中,存在商品在“三包”期内出现故障返厂维修超过时限、商家不做记录使消费者无法按规定退换货等。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同时应向商家索取正规票据及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相关票据、资料等作为维权证据。如遇消费纠纷问题,请及时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