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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通报7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国吉林网  2018-06-14 09:15:18

  原题:持续传导压力 部署廉洁过节 端午节前夕 省纪委通报7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中国吉林网6月13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王小野):端午节前夕,吉林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安排部署廉洁过节工作。

  这7起典型问题是:

  松原市老干部局局长汪绍红等人借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9月、2016年9月,汪绍红在担任该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先后两次借带队到外省参加书画展之机,擅自带领该局综合科副科长战中原及参赛人员赴河南郑州清明上河园、博物馆等景点旅游4天,赴广东丹霞山、贵州黄果树瀑布等景点旅游4天,以差旅补助费、住宿费名义在本单位核销旅游费用共计7419元。汪绍红、战中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榆树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兴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宋兴旺在担任榆树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为该局安全科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37791元,为该局政务大厅窗口人员发放补贴19200元。宋兴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人大主席赵光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月,赵光明带队赴江苏、浙江学习考察期间,擅自决定在伙食标准外加菜、加酒,并虚开培训费发票在该镇核销超标准餐费9024元。赵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伊通县马鞍山镇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曲喜春违规报销补助费问题。2016年8月至10月,曲喜春在担任该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兼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以差旅费名义在该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违规报销加班补助费2700元。曲喜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款。

  辉南县石道河镇石道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曹明伟违规操办丧葬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曹明伟违规通知本村5名村民参加其母亲葬礼,收受礼金800元;采取虚报方式违规领取受灾群众口粮补助款2400元,用于发放村社干部补助;采取虚报植树费用手段套取现金3000元,并将其中1200元用于其个人支出。曹明伟还因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退还全部违纪款。

  靖宇县靖宇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赵振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3月24日,赵振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私自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为其家人办私事。赵振华受到记过处分。

  通榆县良井子畜牧场东新分场场长王同军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2018年1月19日,王同军在家中为其儿子举办婚礼,违规收受该分场19名职工礼金4100元。王同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全部违纪款。

  通报指出,以上7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吉林省委实施办法问题,多数发生在2017年以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必须坚决查处。

  通报强调,端午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持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将依纪监督和依法监督相结合,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压力持续传导至基层各党组织、各单位。要紧盯端午节这一重要节点,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公开举报渠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交叉互检,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编辑:田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