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省软环境办集中通报12起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典型案例
吉林日报2月10日讯:2017年,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对“抓环境”工作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对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一年来,吉林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在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好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吉林省委、省政府对软环境问题将持续做到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强力整治。现将去年整治中查处的12起典型涉软案例进行通报,切实起到曝光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一、白城市盐务局副局长战景利违规执法问题
2017年3月2日,白城市盐务局副局长战景利带人到某省盐化白城分公司仓库进行检查发生纠纷,公安机关调解期间,盐务局工作人员私自撬开仓库门锁,将26.7吨食盐拉至盐业公司仓库,以“先行登记保存”为名,违规实施扣押。2017年11月,省粮食局给予战景利行政记过处分。
二、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兴业街派出所民警李学斌索要好处问题
2017年5月,民警李学斌审核办理外地来长务工人员夏某等两人居住证时,以实际居住未满180天为由,告知半年后领取。当事人说明急用后,李学斌表示花个三百二百就可以为其办理,当事人当场给他200元钱,一周后领取了居住证。2017年9月,长春市公安局给予李学斌行政降级处分。
三、桦甸市法院执行法官王绍良违反办案纪律问题
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执行法官王绍良在办理一起涉企追偿权纠纷执行案件中,违反办案纪律,对被执行人房屋查封之后,没有进行评估、拍卖程序,作出终结本次执行、保留债权裁定;该案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王绍良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执结,存在拖延办案问题,增加了被执行人经济损失,给法院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1月,桦甸市法院给予王绍良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伊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吕洪江乱摊派乱收费问题
2012年至2015年,吕洪江担任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期间,不落实“动物检疫标签费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不得收取工本费”的政策规定,未经请示,擅自决定向三户企业摊派费用,而且加价多收。2017年9月,伊通县农牧局给予吕洪江行政记过处分。
五、辽源市工信局电力运行科科长刘峰、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主任金海玉收受企业好处费问题
2011年,刘峰、金海玉分别为企业办理贴息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过程中,每人收受企业送给的好处费1万元。2017年9月,辽源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刘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金海玉行政撤职处分。
六、通化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王恒福卡要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工程承包人武某某每年提出安装塔吊申请时,王恒福利用审批权力,先以手续不全为由拒绝办理,之后武某某送给王恒福1000元,安装申请就能顺利通过,王恒福共计收受好处费3000元。2017年6月,通化县监察局给予王恒福行政记过处分。
七、白山市质监局江源分局原局长王相田乱罚款问题
2013年8月,时任白山市质监局江源分局局长王相田组织召开案审会,决定编造案由,制作虚假案卷,对某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2017年5月,白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相田行政记过处分。
八、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郭文文收受企业好处费问题
2016年,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科科长郭文文在帮助某企业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时,收受该企业好处费7000元。2017年4月,长岭县纪委给予郭文文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九、白城市公路管理处白平治超站站长殷国力索要好处问题
2016年10月至11月,殷国力利用职务便利,向煤炭运输经营者多次索要好处费,共计7000元。2017年4月,白城市公路管理处党委给予殷国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汪清县住建局原局长张长生乱作为问题
2010年,时任汪清县住建局局长张长生,授意下属编造开标、评标文件材料,帮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获得某棚改项目开发权。2017年1月,汪清县纪委给予张长生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十一、梅河口市经济局原副局长夏雷收受企业好处问题
2010年10月,时任梅河口市经济局副局长夏雷,利用职权为某企业办理股权交易挂牌相关事项时,收受好处费5万元;2008年至2012年,在办理有关企业扶持资金过程中,该局向六家企业索取“人情费”共计21万元,由夏雷保管并用于单位或个别人(另案处理)不合理支出;夏雷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梅河口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夏雷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十二、公主岭市怀德镇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王成喜乱收费问题
2016年,怀德镇公用事业管理局在未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收取该物业公司垃圾处理费2万元,且没有开具正规发票。2017年双方产生矛盾,该局停止垃圾清运,引起居民上访。2017年11月,怀德镇纪委给予王成喜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