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年内将有万户居民告别棚户区 到2020年,我市将基本完成28686户城镇棚户区改造
长春日报5月17日讯(记者 杨洪伦):2018年,长春市将启动实施为期三年的棚户区改造攻坚战,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28686户城镇棚户区改造,其中2018年将完成1万户棚户区改造。这是记者16日从长春市政府召开的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攻坚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实施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仅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还是一项重大发展工程。两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全市共拆除棚户区约21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近200亿元,约7.3万人告别棚户区。
棚户区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长春市将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相结合,与落实国家和省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相结合,与长春经济社会大发展相结合。攻坚战中,长春市将以伊通河流域棚户区、夹馅棚户区,以及高铁、地铁、水域、绕城高速、城市出入口沿线等五线棚户区为重点,以三环内集中连片棚户区为补充,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推进改造进程。
改造过程中,长春市将坚持以区为主、市政府统筹配置资源的原则,加强宣传,营造政府、企业、居民共同参与,拥护、支持、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氛围;严格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坚决做到“三个不能”(不能碰红线、不能开口子、不能留尾巴);严格遵照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规定,实行阳光征收、依法征收、有情征收;强化监管,对工程质量问题“零容忍”,把安置房建成老百姓的“放心房”;狠抓管理强化服务,通过实行“台账式”管理,抓好物业服务管理,切实把棚改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