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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推18条引才新政 最高给200万元补贴
2018-02-06 14:08:53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田东艳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张琪):电影《天下无贼》中有一句经典台词:“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人才是第一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核心要素。2月5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从“吉林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吉林省为引才聚才将完善引进安家补贴政策,给予五个层次、十一类引进人才税后3万至200万元安家补贴。

  会上,吉林省政协副主席、省人社厅厅长曹宇光对“吉林人才新政”相关问题进行介绍。

  曹宇光介绍,当前,吉林振兴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攻坚期,既面临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又面临竞争日益加剧的巨大压力,迫切需要培养和集聚一批国内外各级各类精英人才。为抢占人才工作制高点,吉林省制定实施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聚焦人才重点、公共服务政策、引才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四个方面,制定了18条激励措施。

  曹宇光表示,按照不同层次类型将各行业领域人才划分ABCDE类:A为国内外领军人才,B为国家级领军人才,C为部级领军人才,D为省级领军人才,E为基础实用人才。这样既有利于突出重点、对标定位,更能确保精准施策、落地见效。

  曹宇光表示,放开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薪酬限制政策,提高人才薪级工资待遇,高校、科研院所中A、B类人才薪级工资可比照规定标准上浮2级;C、D类人才薪级工资可上浮1级;D类及以上人才绩效工资增长比例可上提10%。建立健全贡献奖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大奖的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给予奖励或匹配奖励;对科研纳税贡献突出的人才,按照缴税额度给予相应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可对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E类及以上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同时,完善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政策,给予五个层次、十一类引进人才税后3万至200万元安家补贴。

  探索放开外籍人才工作或居留限制,将给予平等扶持待遇,让外籍人才在吉林平等享有人才选拔、职称评价、培养资助以及奖项申报等待遇,更好地创新创业。

  实施战略性产业人才、科研成果转化人才、高校毕业生等方面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计划,从政策、资金、平台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最大支持,确保更多的人才在吉林孵化成长、创新创业。

  加大对省级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孵化器等科技平台支持力度,对考核优秀的科技平台给予连续滚动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创办科技企业,盘活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资金,下放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调剂权。

  拓宽人才评价渠道,实行职称特殊评聘政策,鼓励和支持复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硕士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工作服务,鼓励更多的人才到基层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