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提示:“双减”意见细研读 消费纠纷可维权
2021-08-23 11:24:29来源:中国吉林网责编:魏文林

  近年来,有关义务教育阶段课外教育培训方面消费支出日益增加,部分家长负担沉重、苦不堪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治本之策。为落实“双减”意见,科学引导课外培训消费,吉林省消费者协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减”意见细研读,消费纠纷可维权。

  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变更自由

  对于已经签署培训合同的消费者,因政策调整,有的培训线下变线上,学科内容进行调整,培训地点发生变化,有的直接暂停培训等问题都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变更履行方式,重新确定合同约定内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责任。

  事先功课做足,签署合同无忧

  一是关注培训机构资质,家长可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moe.edu.cn/)上查询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二是了解师资情况,确定提供培训服务的老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三是针对自身需求理性选择培训课程,不跟风、不攀比,提高风险意识。四是对合同的重要条款:比如培训的课程、提供培训老师、培训费用、培训时间安排、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要进行认真阅读。   

  细读合同内容,“霸王条款无效”

  培训合同中出现的“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协议一经签订,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会依法被排除在合同范围之外,对消费者并不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培训机构违约,留存证据维权

  按照“双减”意见查看已报培训是否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及时联系培训机构,确定是否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或退费。同时要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及时留存证据,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是直接向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发生消费争议的,还可以请求当地消协组织进行调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曹逸群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