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纪录片《海兰江畔稻花香》获得多项大奖
2020-11-16 09:16:16来源:中国吉林网责编:周经韬

  原题:纪录片《海兰江畔稻花香》获得多项大奖,“吉林纪录”扎根本土,“纪录”吉林发展

  吉林广播电视台纪录片从业者多年来始终以对本土的挚爱和坚持原创的方式,全面系统地记录着吉林热土的壮美与发展。诚恳踏实的纪录精神,聚焦社会主流能量,精心用心制作高质量的时代作品,从而打造了一支优秀的吉林纪录片创作团队,更擦亮了“吉林纪录”这一含金量十足的品牌。

纪录片《海兰江畔稻花香》获得多项大奖

  近日,由省委宣传部策划指导、省广电局和吉林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纪录片《海兰江畔稻花香》荣获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第26届电视文艺星光奖优秀电视纪录片大奖、荣获第3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电视纪录片提名奖。这既是为吉林文化争得的荣誉,也是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出的吉林力量。

  《海兰江畔稻花香》的创作缘起,还要从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前往海兰江畔的光东村调研考察说起。当时,习近平总书记与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村群众就如何更新思维观念,找准乡村振兴的切入点进行了深入交流。如今,海兰江畔,稻花飘香,延边州乡村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百姓家园变得更加美丽富饶,人民生活变得更加幸福多彩。为彰显先进典范于农村发展建设中的贡献和表率,致谢党和国家在解决农村问题上的指导和关怀,展现出习近平总书记到访后东北乡村翻天覆地的变化,绘就边疆各族儿女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精彩篇章,吉林广播电视台大型活动中心拍摄制作了三集纪录片《海兰江畔稻花香》。

  该纪录片以精准扶贫为表现重点,以乡村脱贫攻坚的主线贯穿始终,充分表现在延边州这块充满了浓郁民族风情的边疆土地上,海兰江畔的延边人民运用智慧和力量,在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扶持下,在党和政府深切的关怀下,在脱贫致富先锋人物的带领下,在他们自强不息的努力下,挣脱贫困的泥淖,奔向美好的生活,散发出今天的“海兰江畔稻花香”。纪录片致力于挖掘奋斗于脱贫攻坚工作一线、为贫困群众扶志又扶智,甘于奉献的帮扶干部的扶贫故事;记述积极返乡创业,为家乡打造脱贫途径,扶危济贫的带富先锋的助贫经历;寻访勇于用双手开拓美好未来,拒绝“等、靠、要”,立志“摘帽”的群众模范的脱贫历程——自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以小而美、精而准的动人细节,成就纪录片的真实、质朴、感人。

纪录片《海兰江畔稻花香》获得多项大奖

  该片摄制团队全部由吉林广播电视台大型活动中心骨干力量组成。拍摄团队两组共12人,累计调研拍摄了延边州典型村镇16个,走访了重点人物29人,在100余天的前期拍摄中,获取了近500小时的视频素材,并通过6个月的精心剪辑完成了后期制作。2019年12月13日至15日19时22分,纪录片《海兰江畔稻花香》在央视纪录频道播出,随后于吉林广播电视台下属各频道播出4次。继首次登陆央视纪录频道后,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该纪录片又于5月21日至23日19时22分再次在央视纪录频道播出,并于次日16时09分重播。该纪录片成为吉林省献礼全国两会的一部电视精品力作,是“吉林纪录”这一闪亮品牌发展之路上众多优质代表作中的一部。

纪录片《海兰江畔稻花香》获得多项大奖

  从人文纪录片《长白山》获得国际国内多个奖项,到文献纪录片《东北抗联》荣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从2003年纪录片《常香玉》荣获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电视文艺“星光奖”纪录片一等奖,到2018年、2020年纪录片《黄大年》《海兰江畔稻花香》连续斩获“星光奖”优秀纪录片大奖……一部部精品佳作从创作理念、艺术品质和精神追求上一脉相承,凸显着吉林广播电视台“为时代写史、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言”的媒体职责。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吉林广播电视台致力于精品文化创作,优秀纪录片创作生产进入发展“快车道”,成为了我省重要的文化标签。

  目前,由吉林广播电视台创作的《埃塞情缘》《一水激活万水流》《双手劈开幸福路》《过年》(第七季),与央视合作的纪录片《松花江》、政论纪录片《摆脱贫困》第三集《尽锐出战》等纪录片正在紧锣密鼓的制作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殷维 摄影 殷维 图片由片方提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