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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吉林日报2018-05-30 08:42:51

  原题:我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吉林日报5月30日讯: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27日向吉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对督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不讲条件、不讲代价、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省长景俊海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坚定不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举措整治生态问题和环境问题。吉林省提前成立由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思想,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具有吉林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坚决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切实抓好中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使吉林的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整改方案》明确了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的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8%以上;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2.5%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低于4.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生态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三方面问题,《整改方案》梳理确定了12类67个整改任务,制定了《吉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明确整改目标,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整立改、长期坚持;对能够短期整改的,即刻着手、限时整改,6个月内见到成效;对确需长期整改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半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督察组移交的12个重点案件线索深入调查、严肃追责。坚决做到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

  为了确保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提出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明确了6个方面22项主要措施。一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二是全面推进绿色发展。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积极调整能源结构,有序发展循环经济。三是实施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攻坚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水体污染攻坚战,打响生活垃圾污染歼灭战。四是不断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持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五是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权威,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督察期间人民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六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启动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快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还明确了5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全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迅速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省委、省政府实行省领导双包保责任制,省委常委分地区包保落实,省政府分管领导分领域包保落实。各地分别明确党委、政府领导包保内容,落实包保责任。三是严格跟踪督办。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办调度机制,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对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进行跟踪调度、督导检查。实施清单管理,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实施明察暗访,并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的重点案件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推进整改,对消极懈怠、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五是及时公开信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的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下一步,吉林省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吉林省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机遇,切实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与吉林省“三个五”战略有机结合,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推动吉林新一轮全面振兴。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取得新突破,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机遇,坚决消除环境污染这个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让吉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

编辑:田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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