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于5月15日正式施行。连日来,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监管职能,在延吉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专项检查指导,将条例宣讲解读融入日常监管全过程,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为推动条例精准落地,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聚焦网络销售监管重点,结合企业经营实际问题,开展“一对一”条例条文解读与风险隐患提示。通过现场实时沟通、精准业务指导,逐一破解企业在条例学习、合规经营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在强化监管力度的同时,提升政务服务温度,营造良好的药品经营监管氛围。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副科长李月秋表示,下一步将开展条例宣讲学习系列活动,不断提升药品监管执法效能,强化药品从业者合规经营意识与专业水平,推动全市形成药品经营良好秩序。(文 牛泽刚)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