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延吉公安将警务与旅游经济深度融合 为旅游业注入“平安底色”
2025-11-05 18:28:0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琪责编:蒋硕

  清晨的延吉水上市场热闹非凡,来自各地的游客争相体验着延吉的烟火气;在中国朝鲜族民俗园,身着朝鲜族服饰的游客拍照留念定格美好瞬间……今年以来,旅游热潮在延吉持续涌动,面对激增的人流车流、新兴景区治理与多元服务需求,延吉市公安局以“护航发展、服务为民”为核心,通过警力前置、动态调整、多元协同、精准治理四大举措,将警务与旅游经济深度融合,为延吉从“网红”变“长红”注入坚实可靠的“平安底色”,让游客玩得开心又安心。

  主动作为谋创新,构建“平安+服务”双体系

  延吉市公安局立足城市发展大局,将护航旅游经济作为核心任务,明确“警力跟着警情走、服务跟着游客走”原则,围绕夜间经济、新兴景区、旅游服务、市场规范四大场景,打造“全域巡防、快速响应、多元联动、源头治理”体系。

  从延吉网红弹幕墙的“警察蓝”到在中国朝鲜族民俗园开展联合执法,从景区交通管理到便民服务,每一项举措都紧扣“平安”与“服务”,让游客感受延吉风情的同时,收获“看得见的安全感”。

  警力前置显担当,织密“全域覆盖+动态调整”的平安防护网

  针对旅游旺季客流集中特点,延吉市公安局打破传统巡逻模式,实现“显性用警、快速响应”。每日17时30分起,延边州公安局支援警力、延吉市公安局机关下沉警力与交巡警、特警组成10余个执勤组进驻延吉网红弹幕墙核心区,开展巡防、交通指挥与纠纷调解。同时,大学城警务室快速化解商户纠纷,公园路骑警及时纠违并指路,特种防暴车与特警执勤不仅筑牢安全屏障,也成为游客的“打卡点”。

  围绕夜间经济,延吉市公安局增设阿里郎广场、南山夜市等11个夜巡点位,实行“三定”模式,16个非一线部门下沉夜巡,同步推行“1民警+1辅警+3义警”执勤模式,联动社区、城管形成合力保安全。通过“情指研判+线上调度”动态调防,新建5个警务站、3个警务仓、4处武装机动点,形成12处快速反应圈,主城区见警率提升40%,夜间涉旅警情同比下降32%,可防性治安案件下降16.5%。

  规范治理破难题,打出“市场整治+源头管控”的组合拳

  针对中国朝鲜族民俗园旅拍“小蜜蜂”拉客、商户恶性竞争等涉旅游易发多发问题,延吉市公安局创新“三个同步”工作法:联合文旅部门组建工作组,以“1条线路巡查+2个定点防控”勤务模式,每日8:30至21:30全覆盖巡逻,借微信工作群实现问题即时处置;对“小蜜蜂”实施“口头警告-法律告知-依法训诫”三步走,目前已累计处罚6人、训诫32人;对司法部门借鉴判例,组建16人专案组,查处全国首起“小蜜蜂”扰序案,依法处罚6人。

       通过这些举措,延吉市公安局重拳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有力净化了景区治安环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服务升级暖人心,打造“便民+服务”的贴心服务矩阵

  结合延边多民族聚居、外国游客增多的特点,延吉市公安局在景区警务站用AI翻译软件提供多语种服务,并会同延边大学组建英、韩、俄语人才库,避免因语言障碍导致公安服务延误。

  执法中,创新交管视频连线快处、警情双派机制,缩短事故处置时间;在延吉网红弹幕墙、中国朝鲜族民俗园等区域减少夜查,落实7类轻违“不罚款、只劝离”,探索交警铁骑的专业化、机动化、特色化发展道路,打造“城市移动管理名片”。

  “警灯常亮、警察常在,我们游玩得很安全、很安心、很放心。”来自江苏的游客齐先生一家道出了广大游客的心声。

  警察就是名片、执勤就是风景、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守护。延吉市公安局为城市文旅“出圈”筑牢了安全防线,切实提升了游客的安全感和满意率。今后,该局将深化“潮汐用警、显性派警、隐性布警”模式,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应急演练,面向社会征集旅游治理意见,推动“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以“平安底色”擦亮旅游品牌,用“警务温度”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文 马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