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助力经济持续向上向好发展,6月7日-6月30日,长春净月高新区拟投入200万元汽车消费券,叠加长春市汽车消费券发放计划,以汽车促销为支点,撬动区域消费大升级。
活动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消费券红包。申请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为准,发票日期须在6月7日(含)-6月30日(含)之间。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补贴活动可以与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或者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叠加享受(二选一,需要同时满足相关活动的标准要求)。消费券以“云闪付APP”红包的形式发放,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具体标准为: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10万元,消费券标准1000元/台;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20万元,消费券标准2000元/台;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消费券标准3000元/台。
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只可申报其名下一辆汽车的消费券红包(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亲自申报)。(文 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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