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5月28日消息(记者张学龙)5月23日-25日,由长影集团联合主办的“哦啦音乐节”,吸引了国内众多乐迷从各地汇聚于长春,用令本地人都难以置信的热情点燃了这座城市的夏夜。27日,长影集团公布“成绩单”:3天超10万人,带动消费带动相关消费1.94亿元,线上线下曝光超5亿!数字证明,刚刚诞生的“哦啦音乐节”已迅速成为长春文化IP的新名片。
“哦啦音乐节”用长春史上从未有过的演唱会形式铸造了一张长春文化的新名片(央广网发 长影集团供图)
5月23日到25日,由长影集团、创娱无界、万枫文化联合主办的“哦啦音乐节”,集结了朴树、新裤子乐队、痛仰乐队、赵雷、华晨宇、陈粒、尚雯婕等24组知名音乐人,给乐迷带来了一场堪称“东北音乐春晚”级别的视听盛宴。
在3天的活动中,音乐节共计接待全国乐迷超10万人,展现出强大的城市引流能力和目的地号召力。其中,35岁以下乐迷占比超96.2%,女性乐迷占比57.18%,男性乐迷占比42.82%,充分展现出观众的年轻化以及该活动调动年轻人消费的极佳能力。
年轻人成为音乐节的主力消费人群(央广网发 长影集团供图)
购票下单的IP城市分布Top5为长春市、哈尔滨市、沈阳市、吉林市、北京市。此外,音乐节还吸引了包括新加坡、悉尼、墨尔本、中国香港在内的国内外乐迷,进一步彰显了东北文旅经济的强势破局。
作为东北首个国际化音乐节IP,“哦啦”的舞台设计深度融合东北地域文化,以“热烈且精致,熟悉但不寻常”为基调,深度联动城市文旅资源,打造了专属长春城市文化的“超级舞台”。
无人机拍下的音乐节震撼场面(央广网发 长影集团供图)
“哦啦”通过“内容+运营”双轮驱动模式,实现了音乐节演出、乐迷体验、城市联动等多元场景融合,有效带动了城市文旅热度与消费活力。
活动期间,长春市旅游人流增长显著,本地住宿、交通、餐饮等领域消费同比大幅提升,带动相关消费1.94亿元。具体消费分布如下:住宿消费占比10.89%;城市间交通消费占比39.10%;餐饮相关消费占比18.57%;门票消费占比16.49%;其他旅游及购物消费占比14.95%。
“哦啦”将音乐节内容与当地人文风貌、在地产业深度结合,通过“城市连接计划”形成串联。中国邮政、长春莲花岛、i未来、长春先锋潮流等多元业态,与“哦啦音乐节”共同组织了多达30余种在地化主题联动及社群活动,打破了传统音乐节的单一模式,实现了从“第一现场”到“第二现场”的链接,开拓了音乐节玩法的“新方式”。在为乐迷打造更加多重体验的同时,也夯实了哦啦IP的记忆标签。
“哦啦”通过“内容+运营”双轮驱动模式实现多场景融合(央广网发 长影集团供图)
现场打造“艺术烟圈”巨型装置作品,融合声光艺术与空气动力美学,提升了空间视觉标识度。传播上,联合“美图秀秀app”推出专属打卡模板,观众自发传播超万次,形成强互动、高参与的城市文化新地标,助力打造“艺术+科技+文旅”融合新范式。
“哦啦音乐节”作为一场集“艺术传播、城市推广、文旅融合”于一体的创新型文旅项目,已初步构建起一套具备“强内容+强体验+强传播”的城市文化IP模型。
在激发城市在地文化生命力的同时,也让音乐节成为青年人了解长春、爱上吉林的全新入口。未来,该项目将持续优化内容生态与服务体系,推动打造更具生命力的文化消费新场景。
多元的原创音乐商业化展演内容,使哦啦音乐节在线上线下收获了不容小觑的话题度。音乐节在全网阅读量为2.7亿,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登榜词条20余个,线上线下曝光超5亿,为该周末“长春”一词的热度贡献了主要力量,引发了全国人民的重点关注。
在微信平台中的数据可见,5月25日当天(华晨宇演出当日),“长春”一词整体指数约为一周内其他几日均值的1.5倍,音乐节成为“长春”词条热度助力的重要动因之一。
一出生就风华正茂的“哦!啦!音乐节”为长春打造了全国青年文化的新地标,这场音乐节推动了地域传统与现代活力的共生共荣,以青春之力书写吉林文化自信的新表达。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