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自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来,延边州闻令而动、迅速响应,以“起步即冲刺”的姿态,将作风建设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学查改一体化推进为主线,在深学细悟中筑牢信仰根基,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涤荡风气,广大党员干部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中凝聚起“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奋进之力,为延边振兴发展注入清正之风、实干之气,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示范引领,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延边州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政治必修课”,延边州委率先垂范,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学习教育有关会议精神。在延边州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州各级党组织迅速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
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及时跟进,分别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各县(市)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和龙市组织党员、干部到药水洞苏维埃政府遗址以及光东村、柳洞村“兴边富民”现场教学点等地开展现场教学;龙井市积极指导基层党支部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
如今,延边州构建了“州委常委会——县(市)党委——基层党组织”三级示范体系,全州上下形成了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浓厚学习氛围,“锤炼坚定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理念如春风化雨般浸润党员干部心田。
科学谋划,以系统思维构建长效机制
行动是最有力的示范。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延边州提早谋划,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物色储备专班人员,为学习教育第一时间启动部署做好充分准备。
延边州成立了由延边州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任双组长的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对学习教育进行提级管理。8个县(市)、两新工委、教育工委和州直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对应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建立“1+8+N”专班工作体系。结合延边实际制定《延边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4个方面20多项重点任务,明确“五学联动”“五查一改”“开门教育三个一”立体化工作推进体系。在全省率先召开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培训会,对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部长、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全体成员进行专题辅导,为学习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延边州规划系统化锚定方向、制度协同化强化支撑、政策动态化适配需求,推动学习教育从“短期”向“长效”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构筑起坚实制度屏障。截至目前,延边州各级党委(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96次、专题读书班728次。
统筹兼顾,以实践实效一体推进学查改
“成风化人”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绩,作风问题不存一丝一毫之侥幸。延边州坚持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四项重点任务一体推进,不分批次、不划阶段,确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全州各级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作风体检”行动,对照2个问题清单和反面典型案例,用好巡视巡察、督促检查、信访反映等途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采取全面自查与组织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作风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推动发展、造福人民。延边州坚持“改”字当头、“实”字托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问题的集中表现、制约延边州高质量发展的症结所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抓好整改整治。各地各部门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研究制定可操作、可检验、能落地见效的整改措施,对账销号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广大群众、基层干部诉求,确定医疗、交通、住房等方面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每一项诉求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处理。
学习教育工作带来的不仅是效率提升,更是发展信心的提振。2025年一季度,延边州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6%,各族群众在学习教育中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行程万里,不忘初心;信念如磐,使命在肩。从“学纪”到“践诺”,从“治标”到“固本”,延边正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涵养“行动是最有力的宣言,落实是最鲜明的忠诚”的政治品格,以更实作风谱写振兴新篇,让党的纪律建设在长白山脚下绽放时代光华。(文 张栋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