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吉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特色产业    |    市州新闻    

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
2023-02-28 17:03:1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责编:胡晓萌

  弘扬时代新风,共建网络文明。为加强延边州网络文明建设,助力打造延边振兴发展良好营商环境,凝聚延边州网民建设家乡、发展家乡的强大合力,2月27日,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在延吉启动。中共延边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延边州委网信委副主任金基德出席并讲话,中共吉林省委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处处长李振、中共延边州委网信委部分委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_fororder_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在延吉举行 摄影 王栋

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在延吉启动 摄影 王栋

  自媒体、出租车司机、民宿餐饮、公交车司机、快递小哥等社会各行各业“网络文明志愿者”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_fororder_姜施群主持启动仪式 摄影 王栋

姜施群主持启动仪式 摄影 王栋

  中共延边州委网信办主任姜施群主持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推出了“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延边州网络文明建设专题宣传片,生动展现近年来延边州网络文明建设取得的突出成果;表彰了“长白山老万”等10名2022年度延边州正能量网络达人和“延吉福宝”等20名延边州优秀网络文明志愿者,鼓励群众以凡人善举照亮网络空间,形成良好示范带动效应;发布了延边州《网络文明倡议书》,向全州网民发出“为延吉点赞 为延边喝彩”“交流互动 做魅力延边的传播者”“讲好延边故事 做正能量的传播者”“e路同行 唱响家乡发展网络文明进行曲”的真诚倡议;启动了由延边州委网信办策划打造的延边州网络文明互动话题“送你e朵金达莱”,倡导人人都以“微博”之力,汇聚网络正能量,传播延边好声音。

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_fororder_获奖人员接受表彰 摄影 王栋

获奖人员接受表彰 摄影 王栋

  在热烈欢快的气氛中,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延边州正能量网络达人和优秀网络文明志愿者颁奖,并向延边网络文明志愿者代表授旗。

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_fororder_与会领导为受表彰人员颁奖 摄影 金由美

与会领导为受表彰人员颁奖 摄影 金由美

  金基德代表延边州委网信委向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向受到表彰的人员表示祝贺。金基德表示,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聚焦网络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在筑牢理论武装新阵地、培育网络文化新风尚、拓展道德建设新空间、构建网络行为新秩序、营造综合治理新生态、打造文明创建新品牌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_fororder_金基德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摄影 金由美

金基德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摄影 金由美

  金基德强调,要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网上网下文明建设有机融合、互相促进。要充分发挥网络文明的积极作用,努力用科学理论、先进文化、主流价值占领网络阵地,激发网民思想共振、情感共鸣、行动共进,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要广泛开展先进典型网上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向上向善的舆论氛围和网络环境。要精心打造网络文明品牌,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积极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边的磅礴力量。

首届延边州暨延吉市“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启动_fororder_启动仪式现场 摄影 孙旸

启动仪式现场 摄影 孙旸

  据了解,“网络同心 文明同行”网络文明主题实践活动是延边州委网信办创新打造的网络文明建设载体。启动仪式后,延边州还将陆续开展网络正能量作品征集展示、网络文明志愿者招募等系列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文明兴网,营造浓厚网上舆论氛围,助力延边振兴发展。(文 王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