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获“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延吉市司法局副局长房志刚获“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吉林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取得令人鼓舞的阶段性成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法治建设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日前,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100个集体“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98名个人“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延边州共9个单位获“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8人获“吉林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文 季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