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法官不仅帮我找到人,还上门把离婚的事办了,实在是太感谢了!”拿到调解书时,卧病在床的原告李某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不已。近日,汪清县人民法院聚焦特殊群体司法需求,经多番努力寻回失联当事人,成功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用行动诠释“司法为民”深刻内涵,传递法治温情。

调解现场 摄影 韩姗姗
该案件缘于2023年3月,李某与闫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不料婚后不久李某因车祸导致瘫痪,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面对压力,闫某逐渐萌生退意,最终选择离家出走,至此杳无音信。多次联系无果后,日前,李某委托朋友向汪清县人民法院咨询离婚诉讼。
汪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的身体状况后,采取上门立案方式,协助其填写和勾选离婚纠纷要素式起诉状,完成立案流程。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考虑到原告瘫痪在床、被告下落不明,若简单公告送达无法找到被告,案件将陷入“送达难、调解难”困境,原告诉求难以及时回应。于是,法官主动出击寻找闫某,通过调取身份信息、走访亲属邻里、联系曾务工单位等途径,终于找到在外务工的闫某。起初,闫某有抵触情绪,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解读夫妻扶养义务及离婚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责任。
最终,闫某决定配合调解。法官考虑到李某无法到法院参与调解,决定“上门调解”,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讼不便。调解当日,法官携材料与闫某一同前往李某居住地,法官先询问李某身体和生活保障情况,安抚其情绪,随后组织双方调解,针对婚姻关系解除、后续生活安排等问题,耐心倾听诉求、梳理分歧。
调解中,法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考虑李某特殊困难,强调其后续生活保障,也理解闫某顾虑,引导双方理性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且无其他争议。法官以公正的司法理念、细致的人文关怀以及专业的法律指引为双方化解矛盾纠纷,让这起波折的离婚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汪清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初心,以更主动担当、更务实举措、更温情服务,优化司法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效,将司法关怀延伸至特殊群体,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文 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