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入围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
15日,2024年全国低碳日国家主场活动在江苏省常州市举行,活动现场公布了入围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长春市名列其中。
2017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8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8个城市,启动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2023年8月,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近年来,长春市高度重视气候适应工作,制订了全市气候适应工作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体制机制健全、任务目标明确,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气象观测全面实现自动化。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达35分钟以上,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8%,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共290支、救援人员29600多人。
新能源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实施一汽新能源、奥迪新能源、比亚迪新能源动力电池等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实施“旗E春城”行动,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和示范迈出新步伐。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和湿地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造林1900公顷,土地整治工程6.38万公顷。实施伊通河等流域232个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春市将以此次入围为契机,把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作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将重点实施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10大工程,加速实现建设安全、韧性、宜居、美丽长春的总目标。 (记者 宋莉 通讯员 李春晖 李长磊)